助贷迎来转型关头:新规来袭,四条出路

助贷迎来转型关头:新规来袭,四条出路
2024年10月11日 16:17 镭射财经

来源:镭射财经

名单制管理、总行级准入审批、控制担保费率、分润比例(30%)、担保代偿天数(30天)…酝酿中的助贷新规来袭,行业合作模式生变,寻找出路变得更加迫切。

此前,市场传闻一则“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文件正在征求意见,我们也从行业内获悉,行业内多家金融科技平台对此比较关切。尤其是中小助贷平台,担心业务会受到影响。

关于中小助贷平台的业务变化(转型高定价),我们曾在《管理层变动后,这家百亿助贷平台全面转型高定价?》一文中,对中小平台转型高定价背后的原因和趋势予以分析。然而对于整个助贷行业而言,受至严新规影响,变化的不只是定价机制,还有合作模式。

当前,助贷行业贷款规模和客户规模停滞不前,各家商业银行、消金公司、助贷金融科技平台已经纷纷转型。转型过程中,“联合贷、科技输出、代运营、贷超导流”等多种模式逐渐兴起。

行业人士透露,2024年下半年开始实际在谈的助贷合作模式已经发生了一些转变,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助贷平台,只有积极拥抱变化,逐步走向阳光,才不至于在风急浪高的时刻失去方向。

助贷转型之一:联合贷

本次新规中的互联网助贷业务的范围需要关注,不包括联合贷等共同出资模式。互联网助贷业务的贷款资金是由商业银行单独出资,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助贷业务。

目前行业内多家金融科技平台,已经积极通过旗下相关小贷公司和参股的银行、消金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联合贷业务合作,规避助贷业务限制。相关平台的小贷情况如下:

需要注意几个监管红线,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联合贷相关比例进行了限定。1)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2)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3)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2024年8月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小贷公司联合贷款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助贷转型之二:科技输出

除了现有的三方数据公司提供科技输出--数据、模型等服务外,不少助贷金融科技平台也在积极的对外开展科技输出。头部机构的科技输出条线负责人表示这块收益丰厚,还在招兵买马。

可以从部分金融科技公司的科技输出业务,来看一下该业务的逻辑和持续性。

1、蚂蚁集团

蚂蚁集团虽然不再输出芝麻分等,但是推出了蚁盾(ZOLOZ),依托蚂蚁集团十多年沉淀的互联网安全能力与经验,提供身份安全、业务安全、产业风控、合规安全等全链路风控产品与服务。目前,蚁盾(ZOLOZ)已经在国内服务金融、大宗贸易、出行、电商等数十个行业的2000余家客户。2022年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蚂蚁帮助下上线新一代PaaS平台,研发测试上线周期缩短近50%,运维可观测性提升40%。

2、京东科技

京东科技集团不仅将智能风控能力、营销运营能力等输出给金融机构,帮助其完成数字化转型;同时还将自身服务场景、用户、业务,直接联结到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为金融机构搭建第二增长场景。在金融机构服务领域,京东科技已为包括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公司在内的超600家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了多层次数字化解决方案。

3、度小满

度小满金融旗下的磐石,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作为代表的科技能力为基础搭建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为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提供多层次的风控服务,具体包括反欺诈产品、资质因子、风险预警产品、贷中贷后风险监测、建模服务产品等。

需要关注的是,有关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应使用自有风险策略、模型对助贷业务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以后第三方机构科技输出的边界越来越清晰。助贷金融科技平台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策略和模型解决方案,但最终的决策还是要靠金融机构自己。

助贷转型之三:代运营

助贷行业除了分润模式、融担增信、纯对外导流等模式外,近期又兴起了“代运营”模式。

所谓代运营合作,就是金融科技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打理资产,双方各取所需,各尽其能,目的便是互利共赢。

像萨摩耶两次上市申请,都多次提到的TO B业务,主要是金融科技输出,通过萨摩耶关联主体“深圳无域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为商业银行、消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科技赋能(代运营、风控输出)。

代运营合作的前提有两个。(1)金融机构有多余的非自身风控能力范围的流量;(2)助贷机构有金融机构认可的风控能力和客户运营能力。

合作的资产是金融机构的拒量为主,也有内部PK的分流资产;合作的放款资金还是金融机构自身的放款为主。助贷机构的角色更多的是风控输出、客户运营的服务商,但是风险成本和营销成本的大头由助贷机构负责;收益的分配基于风险后收益的多少。

举个例子来看,A金融机构获取客户,需要付息费的30%,这部分最后由B助贷机构支付,扣除所有风险、催收、运营成本后的收益,由A金融机构和B助贷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A金融机构仅仅收取固定的资金成本。

行业流量进入瓶颈,首贷户增长乏力。在此背景下,头部平台主要靠老客户的复购支撑业务规模,但中小平台持续加大对头部助贷平台、以及持牌金融机构的拒量承接和“代运营”。

甚至一些科技能力较强、运营经验丰富的头部金融科技公司,也开始持续对接持牌金融机构的流量,进行代运营。

代运营合作的底层逻辑在于,甲乙双方对客群的定价、风险偏好不同,持牌金融机构的定价偏低,对高风险高定价客户的认知和风控能力欠缺,此时助贷等金融科技平台正好可以提供科技赋能,并对流量成本和风险成本进行分摊,双赢的前提是风险控得住。

一家做“助贷代运营”的负责人表示,虽然这块业务规模还不大,但是很多持牌消金公司、中小银行的合作意愿还是很大,市场空间很大,并且这对上市助贷公司的市值提升也有帮助。

助贷转型之四:贷超导流

最后各种转型都跑不太通的助贷机构,已经在考虑转型做贷款超市了。市面上已经有不少平台发展成了头部贷款超市,以及头部助贷平台的拒量贷超。

回顾下近一年来的助贷相关报道,可以发现这些文件和政策的发布或是一脉相承、承前启后,主要通过约束金融机构的助贷行为,来引导助贷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2023年9-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进行驻场检查;

2024年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

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54号文);

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草拟《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在征求意见;

有持牌金融机构人士透露,“关于互联网助贷业务,现在具体的考核和合作模式,已经发生转变了,我们也在积极预备各种方案,即使出了政策对我们影响也不大。”

从整个助贷行业来看,上半年国内主要助贷平台步入规模停滞“新常态”,其中头部助贷的国内助贷业务明显收缩,个别中小平台逆势大幅增加高定价资产规模。

为应对助贷行业规模震荡收缩,以及资产风险波动,防范存量和后续新增助贷资产损失,最后,我们多方调研后得到以下观点,供同业参考。

1. 在行业缩量整体趋势下,助贷业务不应为规模论。应以控风险、保盈利为先。

2. 谨慎获新,提高老客复借率,提额扩优,目前头部平台的复借率在85%以上。

3. 守住定价红线、合规红线,逐步回归合规资产、低定价资产,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

4.加快助贷业务转型,加强“联合贷、科技输出、代运营、贷超导流”等非助贷模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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