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司机的最起码要求。可就是有人存心侥幸,喝酒还开车,最终害人害己……
一名司机在酒驾肇事后,竟自作聪明,跑到饭店再次饮酒,企图混淆是非。他对交警谎称,自己是发生事故后才饮酒,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某日晚上9点半左右,被告人刘某驾车在一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赶到时,发现肇事轿车司机刘某已经不在现场了。
交警在附近走访排查,在一家饭店发现了正在喝白酒的刘某。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
调查过程中,刘某坚称自己是出了事故后,感到害怕才饮酒。民警调取了他的行程监控录像,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当晚6点多,他和厂里的同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发生事故后,想逃避处罚才出此下策。
驾驶员本身是喝着啤酒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又喝了白酒,如果他一开始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就报案,交警到现场进行酒精测试,他可能还达不到醉酒的(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标准,结果他玩了一点小聪明,喝了白酒,检测下来,达到了醉酒标准。
法律链接:
根据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就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达到交通肇事犯罪的程度,按照重罪也就是交通肇事罪来处理。像这样发生事故比较小、不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定为危险驾驶罪。
也就是说,刘某在出事故时,可能属于饮酒后驾车。但他自作聪明,二次饮酒,就升级为了醉驾。同时,量刑标准也加重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行车上路
一定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酒后驾驶危险性极大
害人害己害社会
切勿心存侥幸
责编 /于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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