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双碳”实施意见,启动“碳达峰十大行动”

上海发布“双碳”实施意见,启动“碳达峰十大行动”
2022年07月28日 19:41 环球零碳

7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7月28日,上海又发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这意味着,上海关于“双碳”转型的两份实施指导意见都已下发,这是上海未来几十年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其中,《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1%,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0%以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脱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除了这些总体目标之外,在《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要计划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2030碳达峰,上海产业结构如何优化

1、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进一步提高新增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将单位生产总值(产值)能耗(2025比2020下降14%)和碳排放水平(2030比2005下降70%)等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门槛,促进制造业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园区建设。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3、加大力度培育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二、203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0%,上海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能源体系

1、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2、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力争20%,2030力争25%)

三、建设虚拟电厂,扩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上海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需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

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加快扩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

四、钢铁行业碳达峰:开展宝武集团上海基地试点示范行动

开展宝武集团上海基地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行动。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只减不增。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推进高炉加快调整,“十五五”期问推进高炉产能逐步转向电炉,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

探索开展低碳冶金、绿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钢铁行业低碳前沿技术创新试点,打造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示范标杆。 

五、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十五五”碳排放总量不增加

“十五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总量不增加,并力争有所减少。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高桥、吴烃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化工园区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

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推进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碳中和关键新材料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建设。

六、鼓励社会乘用车电动化: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40%

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持续推进液化天然气、生物质燃料、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将新能源车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市内 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 

七、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

1、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科技项目,聚焦深远海风电、 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可控核聚变发电、绿氢制储、零碳炼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生物质航空燃料、核动力船舶、碳捕集和封存、超高效光伏电池、人工光合作用等低碳零碳负碳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 

2、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深入研究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新型储能、深远海风电、潮流能等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深化大气、水、土壤、固 废等领域低碳治理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机制。

八、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倾斜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和金融机构集聚优势,加快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倾斜。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积极创新环境权益类金融产品,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服务,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重点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的能力。

九、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

组织建设并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拓展交易覆盖范围,做好全国和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充分发挥碳交易机制在发现价格和降低全社会减碳成本方面的核心作用。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做好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持续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侧管理,推动建立碳普惠机制。

十、绿色低碳区域行动:锚定这些重点区域和企业

支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一岛一企”试点示范。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鼓励宝武集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打造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示范标杆。

在临港新片区、长三角 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五个新城等重点发展区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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