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
2022年08月17日 11:06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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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以下是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 胡强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大家通报近期出台的卫生健康重要政策文件情况。一是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提出要结合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通过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和文化聚力,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二是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保障婴幼儿健康为出发点,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卫生保健制度等4方面提出了14条基本要求,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三是印发《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涵盖41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提出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进一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以上是近期情况通报。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群众新的期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并于昨天发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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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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