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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特约记者 费丹艺
12月1日,有微博网友发文称,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各派出所包括紫阳路派出所将捕捉的几十只流浪狗装铁笼子沉湖,引发关注。
12月2日,紫阳路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也收到了相关信息的反映,前述情况绝对不属实,不存在把流浪犬沉湖的情况,目前也还没有收到开展(针对)犬只相关新措施的通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一位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情况的反映,将进一步了解并核实有关情况。
前述微博网友称,从明年3月1日开始,湖北全省禁养大型犬,武汉武昌区南湖公园松涛苑小区有警察已经开始上门登记了,没登记的狗要求狗主人一周内处理,不然就要上门带走;武昌区紫阳路也在上门入户登记拍照,其中武昌区各派出所包括紫阳路派出所,将捕捉的几十只流浪狗,装铁笼子沉湖。
据“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为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湖北省就相关领域修订立法。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就规范养犬等动物防疫领域作出规定。
该条例规定,禁止遗弃饲养的犬、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弃养、流浪、无主、没收的犬和猫的收容、防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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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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