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划定央企压减煤炭粗钢产能时间表

三部门:划定央企压减煤炭粗钢产能时间表
2019年05月10日 21:15 新浪财经综合

  三部门划定央企压减煤炭粗钢产能时间表 将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胡健    实习记者 吴林桐   

  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三去一降一补”的重大任务以来,我国在去产能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要完全克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顽疾,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就可以快速见效的。

  就在一个月前发布的一季度我国粗钢产量数据显示,一季度仍达到2.31亿吨的高位,创近年来同期新高。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入推进钢铁产业结构优化、着力提升煤炭供给质量、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力争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务;尚未完成煤炭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与此同时,还将继续大力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

  图片来源:新华社

  钢铁业控总量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

  近年来,我国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电力、水泥等行业,尤以钢铁和煤炭两大行业为甚。

  国家统计局4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粗钢产量为2.31亿吨,同比增长9.9%,创下近年来一季度产量新高。

  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钢铁产量缘何能够再创新高?“钢之家”董事长吴文章日前出席“第十五届钢铁产业发展战略暨钢铁产品产需研讨会议”期间表示,随着之前包括“地条钢”在内的一轮去产能之后,新的一批产能正在进入市场。

  具体来说,产能增加的分为几块:第一是调整产业局部造成的产能增加,比如内部产能向沿海调整等;第二是搬迁重建,如果按照国家规定严控新增产能的话,这部分是不应该新增产能的,但往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地方政府和企业放大;第三就是原来的“地条钢”生产企业,以前生产的“地条钢”被清理之后,但有一部分可能已经转化为合规的电炉炼钢了。

  基于上述因素,吴文章认为,这就导致钢铁产能等于进行了一轮新建,按照现在的统计,未来2~3年内,新增的炼钢产能可能达到2亿吨以上,这样就造成了新一轮的产能过剩。

  对此问题,本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指出,钢铁行业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钢铁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途径退出部分产能。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促进钢材市场平稳运行。

  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煤矿

  煤炭行业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8年全年原煤产量36.8亿吨,同比增长4.5%;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9亿吨,同比增长1.0%,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均实现连续两年增长。

  日前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政策研究项目在北京发布了《中国煤炭行业“十三五”煤控中期评估及后期展望》,指出“2018年煤炭产量受开发布局集中、优质产能释放、下游消费增长的拉动,超出规划意见0.2亿吨,首次超过煤控情景产量”。

  针对煤炭行业产量增加的现象,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控煤和煤炭消费下降是长期趋势,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目前资产负债率高、债转股落地难等问题还没有明显好转。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院院长吴立新表示:“要认清我国煤炭行业仍然产能过剩的现状,总体上产能相对宽松将成为一段时期的常态。”

  针对煤炭行业的问题,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提出,要统筹考虑区域煤炭供应、企业转产转型、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等因素,对灾害严重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矿加快分类处置,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低效供给。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煤炭行业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深入推进煤电联营、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等工作,促进煤炭行业新旧发展动能转换。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除了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供给质量之外,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区要全面开展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专项督查抽查,对2016~2018年去产能项目实施“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项目死灰复燃,确保财政和审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明确: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力争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务;尚未完成煤炭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继续大力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

  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分类处置煤炭、钢铁行业“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在改革过程当中,通过重组、整合,有力地推动了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比如,宝钢和武钢都是钢铁企业,重组以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超1500万吨,钢铁产量居世界第二,高端碳钢产品产量超过3000万吨,具备了和韩国浦项、日本新日铁住金竞争的实力。”

  除加快对重点领域“僵尸企业”的出清之外,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也将成为接下来政府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重要方向。对此通知指出,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在产能置换、项目核准、产能核定、运力调整、价格监管等方面落实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的措施和机制等问题,赛尼尔法务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宗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央行、财政部等部门去年底曾联合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依据统计法,未来对失信企业及失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首先是对失信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其次,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

  第三,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再次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延长公示期限;

  第四,对负有责任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处理。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煤炭 央企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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