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公布山西隆美违法占地等3起督办案处理结果

2013年11月15日 09:02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北京11月15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1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今年第一次挂牌督办的3起案件处理情况,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在山西隆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中,交城县国土资源局对隆美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488.01亩土地,没收地上建(构)筑物,并处罚款243.73万元;依法没收交城县会立乡中庄村、石沙庄村违法出租集体土地所得48.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的罚款;没收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纤维板厂违规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40万元。山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分别给予交城县夏家营镇党委书记薛耀刚、交城县西社镇党委书记寇拥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交城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交城县会立乡中庄村干部等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交城县政府及分管旅游、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均已向吕梁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交城县国土资源局已将破坏耕地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云南省沾益县佳益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中,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佳益公司停止了违法占地行为。沾益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构)筑物,并按耕地每平方米20元、其他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沾益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分别给予盘江镇党委书记邓玺乾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镇长菊树才行政警告处分以及松林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盘江镇镇长龙光宗诫勉谈话。沾益县国土资源局已将破坏耕地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违法采矿案中,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水埠煤矿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采矿,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8267吨,并处罚款10万元,目前已经落实到位。早在2007年6月,违法采矿直接责任人,原右江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如云因经济犯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百色市纪检监察部门已责成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叶仿拥向百色市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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