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两夫妇生产山寨LV箱包获刑

2014年09月18日 19:15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上杭9月18日电 (陈立烽 袁英 张金川)“路易威登[微博](以下简称LV)”作为著名的箱包品牌,是不少人梦寐的奢侈品,然而吴某强、刘某夫妇却在其皮具厂生产起了“LV”品牌包。

  福建省上杭县法院18日披露,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吴某强、吴某坚、赖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罚金38万元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8万元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吴某强、刘某夫妇在在上杭县创办并于2013年2月4日注册成立上杭县某皮具厂,在未经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组织工人生产假冒该公司注册的“路易威登(即‘LV’商标)”品牌箱包。

  被告人吴某坚负责采购假冒“LV”品牌原材料及五金配件,被告人赖某负责组织工人生产假冒“LV”品牌箱包,加工好的假冒“LV”品牌箱包先后通过物流发往广州由被告人刘某和胡某(已作不起诉处理)等人销售。

  2013年6月9日和7月31日分别被上杭县工商局和上杭县公安局查获,现场查扣“LV”品牌箱包20种型号共3692个,价值共计138656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吴某强、吴某坚、赖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吴某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吴某坚、赖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案发后四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文章关键词: 山寨判刑LV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苏格兰今天举行独立公投 最新消息
  • 【体育】曝李娜将正式宣布退役 或中网办退役仪式
  • 【娱乐】曝姚晨多次出轨 怒斥:满纸荒唐物是人非
  • 【财经】神秘富豪闫琦控制三亚鹿回头岛千亩土地
  • 【科技】苹果开放下载iOS 8 升级攻略
  • 【博客】苏格兰独立将是英国最大灾难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2人考上北大医学部弃读:感觉不是真北大
  • 钮文新:央行应当降准而不是SLF操作
  • 朱宁:利率市场化要容许银行破产
  • 齐俊杰:国美卖黄金 大妈们买账吗?
  • 水皮:SLF是金融机构申请的再贷款
  • 刘杉:央行不断放水 高层有苦衷
  • 高善文:市场预测的可能与不可能
  • 沙黾农:掌握节奏 分批低吸老股
  • 石上清泉:再谈牛市初期来临
  • 叶檀:允许房企发债哪里是为了救房企
  • 陶冬:市场波幅开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