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尝试路桥费年票制 车主无奈为拥堵埋单

2013年10月10日 01:3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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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昨天报道,陕西宝鸡、重庆、东莞等城市近年来尝试“路桥费年票制”收费模式,将车主的全年路桥费“打包”收费。当地管理部门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通[微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但部分车主认为,无论走不走都得买年票,这种收费模式让人感到无奈。

  反对

  效率和公平都要注重

  笔者所在城市——重庆,采取的也是“路桥费年票制”收费模式,作为城市里的上班族,每年除了几个长假探亲旅游要过桥、隧道外,基本很少开车出远门,但每年还是要缴纳2300元的路桥费,着实感到既冤枉又心疼。在重庆这样到处是陡坡的山城,“养车”的成本本来就高,而每年2300元的路桥费“不耗油,也花钱”,令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很难接受。

  当了解到政策制定的初衷是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时,才意识到自己是在为道路拥堵埋单。虽说为道路通畅尽一份力,是每个驾驶员理所当然的义务,但却要为此付出这样高昂的代价,总让人感到有一种不舒服的“被强迫感”。无奈之余,感到深深的困惑:为什么不制定更精确、更合理的收费政策,施行差异化收费,而偏要这么一刀切呢?运用经济杠杆治理交通拥堵的思路没错,但为什么不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注重更多公平呢?

  再好的政策也会留下遗憾,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但一项趋向于“好”的政策却总是试图使更多的人受益,更少的人受损。公平、公正是政策合理性的基石,是制定政策的根本。经济在发展,道路在变宽,在越来越走向市场化的交通运输领域,经济杠杆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显示出越来越高的效率,但不要忘了,追逐效率之外,还要关注可能属于少数人的利益和公平。

  张梁

  理解

  并非没有合理成分

  路桥费“打包”征收,其实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闻,挟“年检”以卖“年票”,陕西宝鸡也绝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尽管一直不乏争议甚至质疑,但路桥收费的年票制模式,却仍然陆陆续续在全国百余座城市试行,就连宝鸡,年票也已经收了八年之久。无怪乎,宝鸡路桥费打包征收,不仅遭来网友少见多怪的评论,至于800元的年费,较远县区还能有30-50%的减免,如此优惠甚至还惹来不少大城市车主的羡慕嫉妒恨。

  平心而论,暂且撇开路桥费的收取本身是否正当不论,假如路桥费一定要收取,相比过去层层设卡的收费站模式,“打包征收”的年票制,想必也绝非一无是处。一来,年票制替代了收费站模式,道路收费关卡的减少和取消,自然有利于交通的畅达,从而极大地减少因收费而导致的拥堵;二来,收费站模式,往往还会导致一些新建收费路桥的利用率不高,车主宁愿绕行不收费的路桥,由此而导致的“老路堵死,新路无车”的尴尬,也同样有望通过年费制破局,从而有助于城市路桥资源的充分利用。“路桥费年票制”的出台,应该说并非一点合理的成分都没有。

  吴浩

  剖析

  管理成本转嫁给车主

  当地政府一再表示,年票制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和方便车辆通行。然而,“改善投资环境和方便车辆通行”可以有其他的办法,比如,许多地方并不实行“路桥费年票制”,但也并不影响投资环境的改善和车辆的通行。而且,“改善投资环境和方便车辆通行”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不能由车主来承担。“路桥费年票制”的实质,是把政府的管理运行成本,转嫁给车主。

  其实,即使实行“路桥费年票制”,也应让车主自行选择,不能强求一律。对于实际路桥费超过“年票制”额度的车主,“年票制”或让他们“占”了便宜,少交了钱,如果因此造成路桥费的“损失”,也只能由政府买单,岂能捆绑其他车主,让政府“包赚不赔”。凭借这样的“绑架”,“年票制”固然得以推行,但无疑,这样的霸道,损害了公权力的公信力,让政府的形象伤不起。

  钱夙伟

  建议

  收费之后“怎么用”更重要

  何以试行多年,甚至已经有百余座城市前赴后继于“路桥费年票制”,却时至今日,仍然未能平复各种争议与质疑。而一座小城“打包征收路桥费”的旧闻,却仍然能激起不小的涟漪,并引发普遍的关注呢?

  不可否认,年票制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一刀切”的收费模式,在提高了便捷性和收费效率的同时,却不可避免是以伤及公平性为代价的。尽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不同的收费方式,总会各有利弊,对收费策略的取舍,说白了也是对其中利弊的取舍。

  但无论如何,“走不走都得留下买路钱”的年票模式,注定难言公平,尤其当开车少的反而要补贴开车多的,这一“收费”倒挂,有人“喊冤”,自然也就并不全然是矫情。一些城市高达两成的年票逃票率,其实已充分表达了公众的不满与异议。而随着技术的进步,既便捷高效又兼顾公平的方式,也并非没有,无论是无线收费系统,还是将路桥费计入燃油税,相比年票制,都是同样快捷高效,且更加公正合理的计费方式。

  当然,相比纠结于路桥费究竟该怎么收这一问题本身,何以路桥费总能撩拨起公众的敏感心绪,或许才更加值得反思。“此路是我开,请交买路钱”固然是相当朴素的收费逻辑,但路桥费显然不能只是这般原始的收取,既然是收费,总要有充分的依据,收了的费,被用在了哪儿,是用于修路还贷,抑或是人员经费,收费期限如何,假如连个公开透明的账单都没有,恐怕无论以怎样的方式收,年票也好,收费站也罢,都无法让交费者心平气和、心甘情愿。这或许才是“路桥费”这个老话题总能惹出新争议背后的真问题。

  吴江

  收费要做到愿打愿挨

  一方说,征收路桥费是为了偿还修路贷款,实施“年票收费”是为了减少拥堵;一方说,“年票收费”丧失商品等价原则,涉嫌重复收费。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然而笔者认为,实施“年票收费”,必须做到“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要做到“愿打愿挨”,必须考虑两个问题。

  首先是合法和合理问题。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太健全,有识之士一直呼吁通过制定行政收费法——明确哪一个层级的机关,才有权力制定行政收费的规定。但是,行政收费法“千呼万唤不出来”。这样,“年票收费”的合法性无从谈起。再说,地方政府制定“年票收费”规定,采取的是“霸王硬上弓”的强制性措施,这显然不合理。

  其次是公平和公正问题。制定任何政策,肯定要考虑其公平性和公正性。“年票收费”至少有两点不公平:第一,交费方没有选择交与不交的权力,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否则,车辆年审就没门。第二,一年之中走没走这些路桥、走了多少、走的是什么类型的车辆,一律统一标准收费,既没体现“多走多交,少走少交”的原则,也没体现“大车多交,小车少交”的差别对待。从公正方面看,“年票收费”至少要做到三点:一是“年票收费”收多少、怎样收,应该通过听证会听证;二是“年票收费”所收的费用用到了哪里、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该公开透明、公之于众;三是收费期限从啥时开始,到啥时结束,应该提前推算、及时公告,既不能遥遥无期,更不能收费期限到了依然继续收费。

  在“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要让每个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喊得震天响的当下,对于“年票收费”中的任何问题甚至每个细节,只要公众有疑问,收费方都必须做出经得起检验的解释。

  毛开云

  ■三言两语

  ●强烈要求宝鸡市取消路桥费,已经连续收取多年,没有任何依据,没完没了。——天元

  ●公路不公,更不宜民。干脆叫要钱路得了!

  ——瑞阳

  ●又省事又来钱,多好。设个收费站怎么也得三五十号人吧,现在不用这三五十号人了,那工资就省下来了,至于是不是用于还贷就再说了。

  ——胡磊磊

  ●懒政的先锋。

  ——王佳未

  ●一辆车意味着多大的GDP?仅一次性消费就是仅次于房产的金额,何况后续不断的保险、维修、路桥费、油费、停车费、牌照费……——郭威

  ●如果有关部门想惠民,就应该将现有的车船税、路桥费、油费、保险等减少一半。就算节假日,相信市民都不会“一股脑”式出行了。——乐广

  ●听一个跑运输的卡车司机讲,从海南运一车蔬菜到北京,每斤蔬菜需要摊3.2元路桥费和运输成本!比从北京运到纽约还要贵得多!——魏星辰

  ●中国式发愁!没钱时愁挣钱,有钱时愁花钱买不到健康食品和绿色蔬菜;没假时想放假,有了长假发愁该回家还是该出游;没车时发愁走不远,有车又发愁车比路多,停车费太贵;不免费时愁路桥费,免费了又发愁堵车时间比钱贵;想旅游愁完时间又愁钱,有钱有闲又发愁景点已经没风景,全部变成“人山人海”!

  ——葛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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