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东莞楼市销售陷阱:112套房卖出14套就吹只剩10套

2012年10月31日 07:5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在某楼盘售楼部拍下的冷清镜头。 ■新快报记者在某楼盘售楼部拍下的冷清镜头。

  新快报记者连日暗访发现东莞楼市销售陷阱重重

  ■新快报记者 王永强 林驰胜 程辛 邹柳洲 朱烁然 实习生 段亚雄 文/图

  楼盘实际销量不到两成就大肆吹嘘即将被抢购一空,臭水沟、高压线相伴却恶意隐瞒,空口许诺省级名校学位实难以兑现,甚至有销售员暗示可代业主办理假证明假材料过关,楼盘物业管理费超高销售员却避开不谈……

  连日来新快报记者在东莞各大楼盘暗访发现:开发商和销售员为求销量施展各种伎俩,购房者需要擦亮眼睛才能认清商家的陷阱。

  典型个案

  房子只卖出一成多卖楼的说快没货了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有楼盘实际销量不足两成却吹嘘稀世仅存10套。

  以东田百达中心为例,其112套商品房于今年3月18日开盘,销售员吹嘘剩余房数极少,稀世仅存10套了。但事实上,2012年10月28日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最新销售数据显示(项目名称:百达中心):其从今年3月18日开盘至今,7个多月的时间内仅售出14套房(该楼盘住宅总数为112套),平均一个月才卖出两套,销售率为12.5%。而在“五一”期间推出的180间办公楼也只售出16套,销售率8.8%。这与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大相径庭。

  东莞楼盘销售存在三大乱象

  乱象1

  口头许诺送学位为最常见

  新快报记者此次抽取了东莞东城、南城、莞城、万江等主城区的四个街道的16家楼盘展开调查,发现不少楼盘的销售员和开发商为了迷惑购房者,乱开口头承诺。

  新世纪星城一名售楼员得知记者买房的初衷是方便孩子上学后,非常热情地推销:“你选择我们楼盘绝对没错,我们送你东城中心小学的学位。”但当记者提出“把送学位写进合同”时,售楼员立刻“打起了太极”。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的人口总数已超过800万人,公立学校的学位近年来非常紧张,不少有名气的民办学校也出现学位难求的现象。目前“买房送学位”已经成为开发商促销的常用手段。

  此外,开发商口头许诺的条件还有:富通天邑湾“出门享受政府巨资打造的30公里滨江休闲景观长廊”;天利中央花园“周围配套规划商业街,引入天虹商场”;中信凯旋国际公馆“千亿配套,举步繁华”,实际上目前其周边仅有一个公交站台、一间小银行、一家小型商务宾馆和一间小水果店。

  ■提醒:最好写进合同里

  业主买房时要看仔细合同,最好在合同的补充条款里写明送学位,以免到时出现不能入学的情况。

  乱象2

  收管理费超过最高指导价

  葡萄庄园的一名销售员对记者提出的物业管理费先是避开不谈,在记者的追问下才表示“洋房物业管理费是2.6元/平方米/月”。当记者表示物业管理费偏高时,售楼员解释说:“目前东莞大多数楼盘物业管理费都在这个水平,我们这还算便宜的。”

  葡萄庄园的物业管理费真的便宜吗?记者在东莞市物价局网站上查询发现,目前东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费最高指导价为2.4元/平方米/月,很显然,葡萄庄园左岸已高出指导价0.2元/平方米/月。

  事实上,葡萄庄园在整个调查中并非个案。如君御旗峰物业费为2.7元/平方米/月,超过标准收费0.3元/平方米/月;中熙弥珍道物业费为2.5元/平方米/月,超过标准收费0.1元/平方米/月等;南城凯旋公馆更是高达3.8元/平方米/月,超过收费标准近58.3%。

  ■提醒:最高指导价2.4元/平方米/月

  东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东莞目前洋房最高物业管理费指导价是2.4元/平方米/月。如果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提高收费,首先要小区一半业主签名同意,之后再到东莞市物价局申请备案。“如果没有在市物价局备案,收费超过2.4元/平方米/月是违法行为。”

  乱象3

  为了卖楼帮助置业者造假

  调查中记者发现,有些楼盘为增加销售量回笼资金,售楼员会给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支招,通过非常规手法甚至违法手段实现卖楼目的。

  在暗访中,记者表示自己名下已有多套物业,属调控对象无法贷款时,销售员竟然向记者支招:开一张假离婚证,把房产登记到妻子名下,之后再撕掉即可。如果不清楚怎么办,可以联系别人代办,费用几百元。“有的业主名下五六套房都能通过银行审核,成功率高达99.9%。”

  滨江公馆荣御馆的售楼员也劝告记者办理假离婚证,以享受三成的首付。“通过这种途径帮客户贷款成功率约七成呢。”

  此外,对于没有在东莞交满一年社保的外地购房者,新世纪星城的售楼员则对记者表示:“不用担心社保问题,我们可以为你补交一年的社保,办个假证明。”

  江南第一城的销售人员表示可帮记者找熟人“牵针引线”办社保证明,但收费3000元左右,“到时候介绍你认识一些熟人。”

  一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说,东莞的楼盘为促进销售,多多少少都存在办假证的情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

  ■提醒:买房者也有法律责任

  法律界人士指出,不符合条件的买房者在销售商建议下如果这样做,属于知法犯法,事发后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进入【新浪财经吧】 讨论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 【新闻】我国海监在钓鱼岛领海驱离日方船只
  • 【体育】NBA揭幕战-8时视频直播凯尔特人VS热火
  • 【娱乐】王石新欢4线女星进商界 为她烹红烧肉图
  • 【财经】潘石屹曝王石天天给女友做红烧肉 专题
  • 【科技】杭州免费向市民开放室外WiFi网络
  • 【博客】胡紫微:攻击王石是中国人仇富心态作怪
  • 【读书】揭秘:与中国交战的21国军队的下场
  • 【教育】“迷失”的高学历农村硕士:想做主人
  • 【育儿】英国6岁女童成功帮母亲接生(图)
  • 【健康】静脉曲张袜能随便穿吗? 枕头多高合适?
  • 【女性】重口味男色时尚大片 gaga戴雷锋帽拼人气
  • 【尚品】最值得买的美味利器 绅士品质007腕表
  • 【星座】测试:你会贱卖爱情吗 11月12星座运势
  • 【收藏】王刚淘古董遭挤兑 冲动不利紫砂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