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从央行获悉,今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据悉,目前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立分行并已获准营业的有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央行将从中选择一家具有丰富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网络、熟悉两岸金融管理法规政策的银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根据备忘录达成的共识,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双方同意两岸货币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等经贸活动的结算与支付,两岸金融机构可互开相应币种代理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也可办理双方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双方表示将努力确保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按照双方的有关法规及管理要求稳健运作,并明确了双方监管合作的相关机制,包括对货币清算机构的要求、讯息交换、保密要求、业务检查、风险处置、联系机制等。
对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可开展的人民币业务,央行新闻发言人称,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可按照本地法规和市场因素开展人民币业务,如涉及人民币资金进出大陆的,还需同时符合大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上述发言人还表示,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是落实《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一项具体举措,两岸货币管理机构将据此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此举标志着两岸货币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也是两岸金融合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必将为促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深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央行表示,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是两岸货币管理机构对两岸金融机构间本币业务往来所做的清算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货币清算机构、规范业务内容、确立监管合作机制等。有关内容已写入《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在确定货币清算机构方面,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在规范业务内容方面,双方同意两岸货币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等经贸活动的结算与支付。两岸金融机构可互开相应币种代理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也可办理双方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在确立监管合作机制方面,双方将努力确保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按照双方的有关法规及管理要求稳健运作,并明确了双方监管合作的相关机制,包括对货币清算机构的要求、讯息交换、保密要求、业务检查、风险处置、联系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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