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8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银铝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华银铝业年产160万吨氧化铝项目一期工程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
据财新网报道,华银氧化铝一期工程是目前中国一次性投资最大、一次性建设生产规模最大的氧化铝项目,是建国以来广西获国家批准建设的最大工业项目。
环保部表示,华银铝业年产160万吨氧化铝一期工程于2008年5月投入试生产至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据华银铝业网站公司资料,该公司于2003年2月20日成立,由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4%)、五矿铝业有限公司(3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3%)按股比共同出资建设;2005年5月23日,华银氧化铝一期工程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氧化铝160万吨;2005年6月18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第一条40万吨生产线建成投产;2008年6月18日实现160万吨产能全面投产即达产的建设目标。
该项目自2008年6月投产后,多次出现泥浆泄漏的污染事件,造成千亩农田被淹。2011年,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曾对该厂停产整改,并要求在排泥库未通过环保验收前,禁止恢复生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