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东高调迎娶女博士法院副院长受贿649万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9日 06:49  南方都市报微博

  湛江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受贿649万一审判无期

  幕后操纵官司,指使他人上访,划拨执行款据为己有

  作者:海鹏飞

  摘要:在汶川大地震次日高调迎娶女博士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陈沛霖涉嫌受贿案有进展。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周蓉 在汶川大地震次日高调迎娶女博士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陈沛霖涉嫌受贿案有进展。近日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陈沛霖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幕后操纵中侨大厦查封

  2011年4月,陈沛霖被控贪污700多万元执行款,在湛江市中院一审过堂。当年8月,陈沛霖案转到肇庆中院异地审议,起诉罪名改为受贿,金额也由700多万元降至649万元。

  法院查明,陈沛霖案发与其任期内发生在湛江中侨大厦的系列执行案有关。陈沛霖与粤西公司经理陈某是同村人,在许诺官司必胜后,陈沛霖把粤西公司诉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称土地总公司)案拉到坡头法院审理,并查封了对方的中侨大厦,后因诉讼标的超出了基层法院的管辖,湛江市中院提审,并解封了中侨大厦。2001年11月,陈沛霖为了让粤西公司胜诉,邀请湛江市中院原院长曾某代理诉讼。

  操作集体“上访”扭转案件

  法院查明,2003年11月21日,粤西公司申请湛江市中院执行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因之前土地总公司与湛江市国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安公司)签署协议,中侨大厦用地的使用权转属国安公司,致使湛江市中院无法执行。

  为摆脱困局,陈沛霖一方面指使他人,组织粤西公司职工和基金会股民到湛江市委、市政府上访,并出资12万元作为上访费用;另一方面指使他人向坡头区纪委、湛江市纪委汇报,争取支持。2005年2月,湛江市国土局撤销国安公司的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证后,陈沛霖立即指使粤西公司申请查封中侨大厦。

  法院认定陈沛霖受贿649万元

  法院查明,2007年1月11日,湛江市中院拍卖了中侨大厦项目,得款3290万元。2007年1月31日,坡头法院再向市中院要求解除冻结的1500万元,并从拍卖款中划扣1402万余元到坡头法院账户。

  该款划到坡头法院账户后,陈沛霖要求时任坡头法院院长丁永平,以支付风险代理费为由将其中700万元直接转到晋兴公司账户,遭到拒绝。随后,陈沛霖指使何浩江和邓木养,以基金会和粤西公司名义,起草报告要求坡头区政府将774万多元的风险收益金支付给晋兴公司,并附上《诉讼案件包干合同书》。

  后坡头区政府专门开会讨论此事,陈沛霖在会议上虚构晋兴公司抵押价值4000万元的100亩土地,为粤西公司打了8年官司,要求兑现700多万元给晋兴公司,从而使坡头区政府的参会人员同意从执行款中补偿734万元给晋兴公司。

  经查明,陈沛霖控制下的晋兴公司收款后,其中649万元被其占为己有。肇庆中院认为,陈沛霖利用职务便利,为粤西公司收回债权,而向粤西公司索取64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陈沛霖其人

  执行局“一哥”雁过拔毛

  陈沛霖出生在湛江坡头区南三镇普通农民家庭,上世纪80年代时搞过建筑工程,做过“工头”。

  2004年5月任坡头区法院副院长,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兼任坡头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知情人士透露,陈沛霖担任坡头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雁过拔毛”,凡是他过手的执行案件,债权人及被执行人均被索取利益,不然就“刁难”。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