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职业打假人被立案:离开县城的“非常道路”

18岁职业打假人被立案:离开县城的“非常道路”
2022年01月26日 17:30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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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这个18岁的年轻人,从高中就决意辍学,走上一条自己选定的去往“上面”(广州、深圳)的成长之路,试图接近他想象中自由、收入也高的城市生活。在这次受到法律的警诫前,他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一条与众不同但又高效的成长道路,但没想到就像县城街头的电动车骑手一样,这条路看似快捷,其实危险重重。

  记者 | 吴淑斌

  编辑|陈晓

  800起案件

  陈之强喜欢强调自己是个从不浪费时间的“行动派”。原本约定见面的时间是下午2点,提前两个小时,他在微信上提议,“要不我现在就过去吧,我们可以马上开始谈事情”。大约过了10分钟,他就骑着一辆暗红色电动车到达了见面的小餐厅。这个速度比导航软件预测的还要快,毕竟,餐厅离他家有将近4公里的距离。

  但“强行动力”看起来带着些危险。他会在川流的车辆中横穿马路,瞅准远处轿车还没靠近的空隙,猛然加速,电动车“噌”一下从车流的空隙中窜过去。坐在后座上的人必须时时用手抓住车后的支架,否则突然的变速会让人仰倒。

  不过,这种过马路的方式,在这座名为徐闻的小县城里倒很常见。这是一座看起来不太“现代化”的城市,建筑物大多陈旧,至今未通高铁,从距离它最近的“大城市”湛江出发,要坐两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达。一下大巴车,七八辆摩托车就会围在你身边。戴着各色头盔的司机用方言热情地说着什么,虽然听不懂,大概也能猜得到是“去哪里”和“坐不坐摩托”。

  城里几乎没有出租车和滴滴,如果想搭公交车,会在等待的20分钟里经历好几次失望:每隔几分钟,会有从县城开往各个乡镇的小巴车停在公交站“捡客”,带走一拨又一拨回村的人,而穿梭在县城里的公交车依然没有出现。破解困局的方法也有:如果不放心那些热络但又显得莽撞的摩的司机,你还可以在路边轻易地扫码打开一辆共享电动单车。

  电动车和摩托车是徐闻县城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红绿灯路口还专门留出了“电动车等候区”,它们体量小、速度快,而且拥有一些机动车不具备的交通“特权”。双向四车道的马路中间,长长的锌合金防护栏隔开了两侧迎面而来的车流。每隔几百米,防护栏就会断出一排缺口,供行人过马路。电动车、摩托车司机们不愿意绕道远处的红绿灯,也选择在此处调头。

  陈之强急着赶过来和记者聊的,是他最近惹上的“麻烦事儿”。从2021年2月到12月,18岁的陈之强在徐闻县法院起诉了800多起案子。案子的内容相似,都是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假货、虚假宣传、没有质检报告等,甚至是进口食品上没有附带中文标签。这些食品大多是他从网上各地买来的,根据法律规定,网购食品以收货地为履行合同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800多场诉讼案件。

  “打假就是为了挣钱。”陈之强毫不讳言自己做这些事的目的,但他更要着重强调的是,自己的“打假”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我是一个法律人。”他对本刊记者说,“我自学过民法和刑法。直接上法院起诉,就和敲诈勒索沾不上边。如果商家不同意赔偿,就让法院判嘛。”他提起的800多起打假官司,除了200多件和解外,其余的全被法院以“职业打假人”身份为由驳回,他也并不气馁,像一个坦然面对职场成败的老手,“输就输了,反正下一次再把成本赢回来”。

  但12月27日,陈之强突然收到来自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打假官司”。作为原告的陈之强,起诉珠海一家食品公司销售的罐装食品未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向商家索赔。案件开庭后,法院一如既往驳回了陈之强的诉讼,但这次裁定书最后增加了几段内容:“本院认为陈之强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做出立案决定书,决定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

  刚收到裁定书时,陈之强说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被法院给搞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从高中就决意辍学,走上一条自己选定的去往“上面”(广州、深圳)的成长之路,试图接近他想象中自由,收入也高的城市生活。在这次收到法律的警戒前,他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一条与众不同但又高效的成长道路,但没想到就像县城街头的电动车骑手一样,看似快捷,其实危险重重。在和本刊记者的交谈里,他一边极力表现出超越年龄的“深思熟虑”,一边又流露出涉世未深、资源有限的年轻人对未来的困惑:如果不骑电动车,自己还能靠什么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呢?

  出路

  陈之强最初的目的地很简单:尽快成人,早早赚钱。

  他现在生活的徐闻县,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西南部,是中国内地最南端的县城,隔着琼州海峡,对岸就是海南岛。唐代文献中记载,“欲拨贫、诣徐闻”,意思是说,想要脱离贫困,就去徐闻这个地方。临海人们世代以打鱼为生,海鲜肥美的时节总能卖个好价钱。这几年,海边的居民搭上了旅游快车,在“大陆南极村”等景点旁开民宿、农家乐,也是一门不错的营生。

  但陈之强家没能享受到地理优势带来的福利。他的父母20年前从隔壁县城迁到徐闻城里,在这儿工作、成家。他们不是渔民,也没有农田可以种植,只有小学学历,不会说普通话,很难去外面的城市谋生。一家人住在徐闻县的“城中村”里,宛如悬浮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离海边很远,离县城中心也有好几公里。好在父亲手脚勤快,也会跟人打交道,靠着这些年积攒起来的县城人脉,开小货车拉货为生。母亲则是全职主妇,在家照料丈夫和三个孩子的生活。夫妻俩辛苦十几年,两年前用攒下的积蓄加借点外债,凑齐八九十万元,在村里盖起一栋三层小楼。此前十几年里,全家人挤在如今用作厨房和车库的三间平房中。

  陈之强是家里的长子。虽然父母没时间也没能力辅导他学习,但他说自己读书时成绩不差,初中时也听大人的话认真学习过,中考考上了县城里排名前三的高中,但走到这里,他对教育这条路已经产生了极大的怀疑。相比“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他看到身边“读书人”的生活却不尽如人意。

  在教育这条最普世的上升通道上,地处偏远的徐闻县并没有什么优势。陈之强说,自己初中时的好朋友考上了全县最好的高中,在班里成绩排前几名,最后高考只比本科线高出10分。“我这种在他之下的学校,要考上本科真的挺难的。”即便那些念完专科甚至本科的亲戚,拿到大学文凭后,也没有在城里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或者去做销售,或者去创业,忙忙碌碌却最终没挣到什么钱,不仅“拿不出娶媳妇、买房买车的钱”,有人还负债累累,“他们确实读了书,反而混得还没我爸好”。

  从高中开始,陈之强就在思考自己的出路。他以前去广东惠州一家工厂打过工。那是一家专门做圣诞产品的工厂,陈之强的任务就是在流水线上把两个内部零件拧到一起。这个动作太微小了,以至于他都不知道,流水线尽头的成品到底是圣诞树、圣诞老人玩偶,还是什么别的东西。这个机械的组装动作要从早上8点一直做到晚上10点,中间只有吃饭的短暂休息时间。“太累了,老板动不动就骂人,不自由啊!”只做了3天,陈之强就不想干了。身边还有认识的朋友去了珠三角更大的城市,但大多在奶茶店、餐厅当服务员,一个月挣4000多块钱。

  “你觉得服务员的工作怎么样?”陈之强问本刊记者。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在一家中学旁的快餐店。餐厅里有不少穿着蓝白校服的学生正在吃午餐。陈之强看起来和他们没什么两样,蓄着比平头更长一点点的头发,黝黑的脸颊两侧长着一小片青春痘,穿着一件灰白色的薄外套和运动裤。但他竭力想显示出自己与这些同龄人的不同——更成熟、更有社会经验,也更具备远大抱负。在提出关于服务员的问题后,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我不喜欢,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他想找到一条既能尽快有收益,也不是单纯“下苦力”的进城方式。但对一个放弃了教育通道,又不具备其他社会资源的县城青年来说,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法律人

  陈之强是在手机新闻上知道“打假人”这个“职业”的。

  高一时,他刷到一则新闻,一名“打假人”购买了1万块钱的红酒,以红酒上没有标签为由,向商家索赔10倍,最后法院判赔10万元。巨大的数额让陈之强震撼,他搜索“打假”,浏览了好几个类似的案例。“这一单猛如虎啊,搞几单就是几十万了。”只需要打几个官司,就能挣到盖一栋新房的钱,陈之强有点“动心了”。更重要的是,这种赚钱方法看起来触手可及,“没门槛。他也不是律师、法官,只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对吧?只要你成年了,能去起诉就行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按照新闻里的内容,在网上搜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又看了知名打假人王海的案例,最后把目光锁定在了食品领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陈之强反复研读了这条规定,并得出自己的理解:“就是说,如果是食品、药品出问题,不管你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消费者,法院都是支持的,而且食品能有10倍赔偿。”

  发现“致富经”后的两个月,陈之强就对第一个“猎物”出手了。他在电商平台看中一款蜂蜜,翻阅评论区,仔细查看每一张晒图,“说好说坏的都有,但是我主要看包装图片。上面什么标签都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我肯定要打它”。每罐蜂蜜58元,陈之强花了928元,一口气买了16瓶——这对于还是高中生的他而言,是一笔天文数字。那时,他所就读的高中是寄宿制,父母每周会给他200块钱生活费。陈之强靠省吃俭用,在一个半月里攒下了这笔“启动资金”。

  此后事情依照他事先了解的流程往前发展:他先和商家私下协商,商家接受退货退款,但拒绝10倍赔偿。陈之强在网上搜索了起诉书模板,修改了原告、被告、产品等信息,准备上诉。但事情卡在了年龄上。那一年他只有15岁,尚未成年,需要父母陪同才能去法院立案。母亲担心,“为了几瓶蜂蜜为什么要搞得上法院,万一被打击报复呢?”陈之强不以为然,“第一,这个商家在山东,他为了万把块钱跑来广东搞我的可能性不大;第二,这对我来说不麻烦。输了就当一个教训,赢了那可是10倍报酬”。父母勉强陪他去了法院,不过立案之后,他们每天在家里念叨着担忧——在民间朴素的意识里,司法体系总和麻烦相关,最好不要沾染。陈之强被念烦了,最后同意去撤案,但暗下决心,“再学两年,等成年了自己干”。

  他开始自学法律。从高一下学期开始,陈之强把在校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看法律书籍。他不爱与同学来往,觉得他们幼稚,“只知道打游戏”。在同学眼里,他则是个“怪人”,说起他时会带着一丝惊讶和戏谑。“陈之强在学法律诶。”一位曾与他高中同班的男生如今在广州上大学,他告诉本刊记者,自己也是最近看了新闻,才知道陈之强高中看法律书是为了“打假”。但他现在依然觉得这种做法有些可笑,“感觉就是旁门左道。再说了,翻几本书,高中学历的人就是法律人了吗?”

  普通人常常把司法和“麻烦”挂钩,但陈之强从高中就开始跑法院,在他心里,这是个“高大上”的地方

  实际上,陈之强从高三上学期结束后就开始休学了。他从学校搬回一堆自学的法律书摞进衣柜,包括民法、物权保障法、法庭案例等。靠这些内容庞杂甚至一知半解的知识,他退学前就在一起打假官司中挣到了钱。这起官司里,陈之强扮演的是“盾”的角色,帮助被“打假”商家写答辩状。他从裁判文书上搜索有过“打假”纠纷的商家,主动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法律帮助。一位商家被起诉索赔10万元后,找到了陈之强帮忙写答辩书。为了表现得更专业,陈之强还先花几十块钱,在网上付费咨询了专业律师,最后在答辩书中列举了两点理由:“一、对方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二、购买的商品没有造成实际损伤。”最后,商家赢得了诉讼,支付了他近5000元。

  这是陈之强“靠法律知识”挣得的第一笔钱。但除了钱之外,他更重要的收获是对自己做一名“法律人”的信心。“蜂蜜打假案”虽然不了了之,但他记得第一次踏上法院大楼前的台阶时,就感到一股莫名的“威武”,“特别高大上,特别崇拜这种地方。普通人会觉得去法院是一种麻烦,对我这种法律人,这里就是天堂。我想的是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法律,多到这里来”。

  陈之强也说不清楚自己对法律的兴趣是何时萌生的,但他还记得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时,剧里法官陈清泉说了一句话:“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他还想起自己第一次去惠州打工,工作三天后想离开,老板拒绝支付他工钱,说只有工作满七天才能拿到工资。他不想也不敢过多纠缠,自己买了车票跑回家。“我后来学了法律才知道,根本没有这个规定,做一天也得给我钱。所以还是得懂法啊。如果学好法律,就不会被随意糊弄了。”

  疯狂的诉讼

  2022年1月的一天,陈之强带本刊记者来到他的家。这是一栋西洋风格的小楼,尖顶别墅外形,门廊两边挺立着两根威武的罗马柱,在“城中村”里显得挺气派,但屋内的陈设却很简陋。一楼餐厅和二楼客厅中,除了基本的餐桌椅、茶几和茶具,没有其他装饰,偌大的房子空荡荡的。陈之强的房间地板上堆着两大袋茶叶,是“打假”失手时“砸手里”的猎物——起诉后,法院既不支持他的诉求,商家也不愿意和解和退货退款,这种情况他遇上过十几次。更显眼的是书架上的十几个文件袋,里面整齐码放着几百份判决书。这是他与法院打交道留下的所有书面材料,是他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见证。

  虽然第一笔钱是靠替商家写答辩状挣来的,陈之强更愿意做的事还是“打假”。写答辩状是乙方,得等生意上门,而打假人则更接近于甲方,进退掌握在自己手上。他掰着手指头迎接自己的成年时刻——18岁,意味着自己可以独立上诉了。离生日还有300天时,陈之强就开始在朋友圈里倒计时,一直到生日前两天,“还有五天这个学期就结束了,下一步就出去工作了”。

  生日过后第二天,他终于一个人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徐闻县法院,这一次要起诉的是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型超市。陈之强在超市闲逛时发现了“目标”——货架上有过期半年的腊肉。“没想到一出门就被我碰到了。”陈之强很兴奋,“过期问题是比较致命的,法院会支持。”货架上还有十几袋这样的腊肉,每袋10块钱左右,但他谨慎地只拿了一袋,“毕竟是本地人,小打小闹,要几百块钱没事,要成千上万元,也要考虑到人身安全”。

  他没有再找商家协商,而是直接到法院起诉立案。陈之强回忆,第一次独自到法院去,“心里激动又紧张,生怕法院不给自己立案”,结果法院当天就受理了。超市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陈之强拒绝了他赔偿300元的提议。“我知道你家在哪里,你小心点。”老板带着一丝威胁的口气。陈之强硬着头皮回答,“大家都成年了,别磨磨唧唧的,这是法治社会。”最终,索赔金额由陈之强提出的1000元谈到了500元。在法院外,刚撤诉的陈之强从超市员工手中接过了钱。

  第一起案件获胜后,陈之强的操作日益熟练。每天,他在购物平台上浏览食品,寻找那些可能存在的问题:缺少产品合格证,进口产品没有质检报告、中文标签,食品成分表中显示有药品,虚假宣传……收到快递后,陈之强都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以此规避敲诈勒索的风险。他从早上8点多就开始工作,骑着电动车去村里快递点取回三五个快递,然后开始写诉讼材料、上法院立案、调解、开庭。他没有帮手,写诉状、立案、开庭或和解,全靠自己一个人完成。但他的“业务”已经非常娴熟,五分钟就能修改出一份新的起诉书。

  一位曾经被陈之强起诉的商家米先生告诉本刊记者,陈之强曾在他们的淘宝店里购买了一盒汇源果汁,随后以“没有入境货物检验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书”的理由向法院起诉。收到传票后,米先生很快判断,自己又遇到一名职业打假人。他的店铺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一次这样的索赔,不堪其扰。

  “大伙(买东西)都是搜索关键词,为了增加曝光率,保不齐标题里和实际的东西不一样。比如一瓶牛奶,你在标题里写早餐奶,但是盒子上没有早餐奶几个字,他们就逮住这个。其次,电商发布产品时,有一些选项必须勾选。比如牛奶盒子没有直接标注有糖,但是碳水化合物里含糖。你在后台必须勾选有糖或无糖,你说是写还是不写?”大部分时候,米先生会选择私了,提供500到2000元的赔偿。“他们投诉到工商,我们就很容易被罚款。

  这次收到传票后,米先生也接到陈之强“私了”的电话,但他没有同意。“他(陈之强)也不太专业,随便拿着一个产品就起诉了。该有的证明我们都有,他弄得有点极端,直接到法院起诉,我们也正好有个说理的地方。”在专业人士眼里,陈之强的“打假”方法确实比较稚嫩,或者说粗糙。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郭培明告诉本刊记者,成熟的“职业打假人”往往会更深入地判断商家是否存在故意欺骗消费者的意图,甚至会自费将食品送到专业的检验室,核查内部的成分构成是否符合规定。“打假”前辈王海也在和陈之强的连线直播中提道,“打假不是对法条的简单、机械地适用”。

  果然,法院以相同的理由驳回了陈之强对米先生店铺的上诉,“以牟利为目的而购买涉案产品,其购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本院不予支持”。

  陈之强并不在乎法院的驳回。为“打假”做准备时,他就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过案例,发现除了青岛、广州等少数城市,大部分地区的法院并不支持“职业打假人”的索赔。“湛江也没有支持的先例,法院发现你是职业打假人,直接就会驳回了。”但他还是坚持上诉,成功和解可以获得赔偿款,得不到法院支持也能提高自己的名气。“我得留下案例啊。不然以后我出去说,我是陈之强,谁知道我?他们在网上一搜,发现我有那么多案子,名声就打出去了。”

  在过去10个月里,陈之强提起了800多起关于食品“打假”的诉讼。过于繁忙的“业务”,还导致了一些可笑的事故。他曾经购买某品牌的避孕套,在起诉书中提及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根据徐闻县法院的统计数据,近三年来,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都在2000例左右。陈之强一个人的立案数量已经是以往一年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

  他也确实因此出了名。2021年7月的一次开庭视频里,法官询问陈之强:“你在我们法院立案的产品销售者系列案件的数量有多少?”

  “不知道。”陈之强回答。

  “自己起诉的数量,你说不知道?”法官有些气急,“讲不过的哈,你都是在徐闻法院起诉的!你不老实啊!”

  “忘记了也是我的权利。”陈之强看起来有一丝慌乱,但也没有退缩,“不老实你罚款拘留我啊!我是问过了几十个律师我才敢这么说的!”他把这个片段截取出来放在网上,“有几百万播放量”。

  未来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几岁?”第一次和他见面午餐时,陈之强一边问本刊记者,一边随意地搅拌着面前的肉酱面。相比面食,他更喜欢吃炸鸡、汉堡、薯条,但为了显示待客之道,他让我来决定吃什么。当我确认他的年龄是18岁时,他迂回地说:“虚岁20,而且很快就要过19岁生日了。”“我早就是社会人了,很多人说我看起来像二十一二岁的人啊!”

  在800多起不知该说勤奋还是疯狂的诉讼洗礼下,陈之强对自己作为一个有能力“混社会”的成年人有了更多自信。第一次通电话时,本刊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和他父母了解一下案情,他拒绝得挺干脆,“老人家不懂,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你跟我了解就行”。采访中,他神色飞扬地说起,自己和县里某个局的局长是微信好友,对方曾发微信邀请他去办公室喝茶;去县人大办事时,工作人员“一听说我是陈之强,站起来对我敬了个礼”。以他在县城的生存经验来看,这些表现证明着他的名气和人脉,而这两者都是非常重要又难得的社会资源。

  随着“名气”渐长,陈之强还收过“徒弟”。他的联系方式很容易在网上搜索到,有人加他微信,想跟他学习“打假”,陈之强就邀请对方进入一个“打假”维权交流群,入群费300多元。群员可以私下里一对一地请教陈之强问题,也可以在群里交流“打假”的经验。他们咨询的大多是基础问题,包括如何寻找猎物、如何写起诉书、立案的流程是什么、会不会被报复。最多的时候,群里有近50个人。

  这是一群和他相似的年轻人。十七八岁或是二十出头,来自广西、河北、贵州的县城,大多已早早进入社会,在不同角落打工的同时,向往着一条通往自由,成熟和体面的“捷径”。“大家都想试一试,看能不能挣点钱。”陈之强记得,有一个在上大专的“徒弟”曾经和他打电话,哭诉女朋友吵架闹分手的事情,“女朋友嫌他在这个技校里没什么前途,他就想找点别的路子能挣钱”。甚至还有人特地从北京跑到湛江找他,想借着陈之强的名气,“联手做一番事业”。这个合作伙伴在酒吧里做DJ工作,考察一番后,觉得“湛江的市场环境不好”,匆匆结束了调研。

  不过,收徒事业只持续了两个月。2021年下半年起,陈之强的“打假”之路开始不那么顺遂。愿意和陈之强和解的商家越来越少;一旦开庭,陈之强的上诉无一例外被驳回。他把原因归结为裁判文书网上判决结果的公开。“商家看我打官司没赢过,他们也就不愿意和解了。”“打假”的经济收益也不乐观。在他提起的800多起诉讼里,法院组织和私下调解了200多起,陈之强一共获得十几万元赔偿。但按每个案子50元诉讼费计算,这一年他为打官司花费的诉讼成本就有五六万元;传票无法送达商家,登报公示费约两万元;去文印店打印起诉材料,又花了一两万。再扣除一些“砸手里”的货款、生活支出,十几万赔偿款所剩无几。

  而徐闻法院裁定书上的“立案侦查”,则终止了他的“打假”之路。法院认为,陈之强用“格式”事由,恶意向法院起诉商家,利用部分商家考虑诉讼成本高,担心被进一步抹黑而私了心理以获得和解赔偿从而牟取经济利益,将法院作为其索赔牟利的平台。

  收到这封裁定书后,陈之强吓出了一身冷汗。上诉原本是他接近法院这个“理想殿堂”的一种途径。他原本规划,“打假”打出名气以后,就去律所学习怎么当一个“律师”——他对“律师”这个职业印象不错,“网上咨询的律师都很尊重我,不会因为我年纪小就看不起我”。

  在繁忙“打假”之余,他还给全国各地的法院写信信访,反映法院在把裁判文书上网时没有告知当事人的问题。其中,雷州市法院给他寄来了回信,“建议意见正确……奖赠你法律书二本”。那本《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案例》同样堆在了衣柜的书堆上,而回信被他扫描成了文件保存进手机。但现在,这些和几件房间里刚收到,还未来得及起诉的商品一样,成为他“打假”事业的残局。除了每天在网上找律师咨询自己的案子、查询过往判例,或是接受记者采访外,他还在思考一个问题: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在采访中,他问了本刊记者好些与案子无关的问题:在北京读研究生是什么样的?大城市里的人会先买房再结婚吗?城里人真的接受家里只生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吗?记者的工作会不会经常遇到危险?本刊记者告诉他,记者常常出差,一出门就会一周在外面。他说,在他们这里,中午不回家吃饭的人都会被认为是不顾家的,在外面一周不回家肯定不行。当得知记者家里只有一个女孩时,他说,在他们这里,没有儿子相当于没有后代。许多时候,“外面的世界”和“我们这里”的差别似乎都超出了他的想象,想不到用什么话回应时,他就自言自语一句“还能这样啊”。

  可该如何到达“外面的世界”?陈之强说,如果这次能够平安落地,他打算去暨南大学的教育学院,读每年学费3万元的自考本科,再通过考研或者专插本获得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我想了想,还是得有个学历才能当律师,高中学历连公务员都当不了。”采访结束后是傍晚,他带本刊记者去了自己上学的初中和高中。“说起来好几年没有见过一个老师了,我以前跟他关系很好。”他指了指操场上正在跑步的几个学生,“高中时我也会一个人在操场这边玩。”说这话时,他少有地流露出对学生时代的情感和眷恋。

  (实习生罗拉、彭丽对本文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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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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