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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意义
虽然新宝鼎是以汤德为的名誉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但是其双方矛盾最终爆发还是因为合作纠纷而引起。
“这不是名誉之争,而是利益之争。”著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说,“新宝鼎与长安福特的纠纷如果放在今天,非常适用于《反垄断法》的范畴。”
新宝鼎是山西最大汽车经销商之一,2003年后成为长安福特经销商。但是双方的矛盾源于2006年7月,当时长安福特要求新宝鼎每月至少消化150辆车,而此时山西有6家长安福特经销商,平均每月每家经销商只能售出20-30辆新车。
最终新宝鼎拒绝了上述要求,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新宝鼎最终选择放弃了长安福特品牌。但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长安福特曾逼迫新宝鼎退出长安福特代理权,最终使得新宝鼎在当时的法律环境下,不得已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汤德为告上法庭。
此外新宝鼎还列举了长安福特诸多不利,在发给长安福特的信函中新宝鼎表示,自2003年8月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以来,由于长安福特商务政策滞后,并采取将滞销车型按一定比例搭配供应的手段压货给经销商,造成经销商大量库存积压;而价格管控体系方面的混乱则造成蒙迪欧、福克斯、嘉年华价格频繁跳水。
贾新光表示,按照今年8月1日已经颁布的《反垄断法》规定,厂家不能以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要求别人,而且不应该有最低限价政策,这其实就是《反垄断法》颁布前厂家和经销商矛盾的集中体现。
《反垄断法》出台之后,厂家对经销商采取的最低限价政策,使得经销商难以自主定价,经销商建4S店必须采购厂家指定的原材料、不准跨地域营销等,都已经与《反垄断法》相抵触。
冀云峰表示,在《反垄断法》出台前,也有过对于限制价格等方面的规定,但是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黄卫民曾表示,“为生存计,多年来汽车经销商对不平等合作关系多是忍气吞声,作为晋商中的一员,我们认为商业尊严要比短期利益更重要。我们为捍卫商业尊严而对习惯霸权的企业说‘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有悖诚信精神,我们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行为,能为维护汽车经销商的权益,净化中国的商业环境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对打赢这场官司充满信心。”
汽车经销商的生存环境近年来受到众多关注,汽车厂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经销商常常下达难以完成的任务。贾新光说,汤德为不能为了自己的工作业绩,而强行对经销商推行强制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山西新宝鼎虽然事发在《反垄断法》之前,但是在厂家和经销商的垄断和反垄断之争的案例中仍具有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