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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拳出击 囤地将成定时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19:59 中国产经新闻

  国务院重拳出击 囤地将成“定时炸弹”

  本报记者 贺民报道

  纷纷扰扰的房地产市场刚进入2008年就迎来“新政”。

  经过3年的酝酿等待,1月3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终于正式出台。《通知》的一大亮点即是,将闲置土地的处置作为一个方面单列,明确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上下达成共识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9年,国土部就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了对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征收费用的上限为土地出让金的20%。

  此次国务院不再将20%仅作为上限,而是明确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此外,对于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

  “开发商手里的地无疑成了一颗期限只有一年的定时炸弹。”一位北京的房地产商告诉记者,“如果一年不开发还没事,要是过了一年,要不就是被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更狠的就是无偿收回。最轻也是等价置换,还要征缴增值地价,也就是说,开发商很有可能一分钱没赚,还要白亏进去自己的资金成本。”

  2007年的房价涨声一片。有专家分析,在众多导致房价猛涨的原因中,开发商的囤地捂盘行为无疑是导致房价上涨最快速的因素。

  通过了解记者发现,目前的囤地无非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客观原因是交了土地出让金拿到了土地证,但这块地不是净地,上面还有拆迁户,因为拆迁困难影响了开发。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规划和施工证迟迟未能拿到,影响了土地开发。许多囤地的开发商是为了迎合资本市场,故意囤积土地。一位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就曾向记者透露,认为未来政府供应土地的量不会太多,土地价格会越来越高,因此靠囤积土地,等待土地升值获得回报。由此看来,此次国务院的重拳出击也不是无缘由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此《通知》的内容,早在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后就一直在准备。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文件)下发后,进一步推进了这项工作,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先后征求了中央19个部门的意见。

  可以说,《通知》是国发28号文件和国发31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并且,早在该《通知》出台前,很多省份已经制定并下发了有关的指导性文件。因此,此项《通知》的内容,其实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共识。

  “强”“细”双重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囤地行为的调控措施,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从2007年10月份至今,已经多次发出相关的紧缩措施。

  此次《通知》除了是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各部门,力度远超由某个部委下发的文件外,细化处还新增加两条:“对于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从明确“增值地价归国家所有”,到设定“6个月”的处理期限,都在提醒囤地者,风险和收益将不成正比。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这意味着土地增值了,利益归国家所有,而若土地贬值,则由自己负责。这项从强着手、从细出发的新政策,显然表示了国务院已经打算以明确的调控手段制止囤地行为的决心。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表示:“《通知》首次出现‘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这是一个重要政策。之前对囤积土地的处理也有很多说法,但多半是征收闲置土地的闲置费。这个费用相对于轮番上涨的地价来说,是非常少的,实际上不足以抑制开发商囤地以待增值的冲动。而这一新政策及其后续细则的出台,有望抑制多数开发商的囤地念头。”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认为,如果这两个文件能够严格执行,房地产格局将发生彻底的变化。在此之前,开发商基本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靠囤积土地赚钱的开发商,另一类是靠盖房子赚钱的开发商。而靠囤积土地赚钱的开发商其利润率、回报率,远远高于盖房子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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