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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准入门槛将抬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3:21 第一财经日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我国担保行业存在的运作不规范、规模小、放大倍率低、缺乏风险分散及资金补偿机制等问题,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副
司长狄娜于昨日在上海一公开场合透露,酝酿已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征求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相信很快就能完成相关工作,并择机推出。

  狄娜同时还透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将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退出制度、公司治理、财务和内控制度、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机制等诸多方面作出规定。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的“瓶颈”问题已经非常突出。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发展信用担保行业,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受此影响,国内担保行业的机构数量和担保品种均开始增多,同时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

  “但是,全国性的充分竞争尚未展开,部分地区业内的充分竞争已然显现,甚至个别地方已出现了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现象。”狄娜分析指出,“由于各地环境差别较大,市场准入门槛不统一,因此也容易造成一些地区担保机构发展过快过滥,造成了担保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弱、放大倍数不高及业务空置严重、银行的认同度低的局面。”

  据《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为主要负责人的一个专题组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新近完成了调研报告《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下称《报告》)。该《报告》认为,担保机构都是依《公司法》成立的普通公司,低准入门槛使担保机构数量迅速膨胀,仅2004年新注册的担保机构就超过了1000家。部分企业运作极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业务空置率高及风险准备金提取不足。以上海为例,全市担保机构中有将近一半未开展担保业务。

  有数据显示,我国担保机构的户均资本金还不到3000万元,浙江杭州萧山区17家担保机构的户均资本金为305万元。而我国担保机构总体担保放大倍率不足2倍,上海市仅为1倍,远远没有达到我国1:10的政策许可范围,信用杠杆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造成担保资源的浪费。很多担保机构并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信用状况,而是根据企业所能提供的有效反担保资产价值量来确定对它的担保额,背离了担保行业的自身特点。

  上述《报告》指出:“目前多个部门在不同程度上对担保机构进行着监督管理,分散的管理不利于国家对担保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长期多头管理造成了担保行业实际上的监管不力,甚至成为了监管的盲区。条块分割的格局使企业的信用资源被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只能在其系统内部共享,信用中介机构很难有效地获取中小企业的信用,提高了取信成本。”

  狄娜表示,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
银监会
财政部
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对担保市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意见”,并会建议国务院尽快明确担保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以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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