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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温室大棚可获财政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8:35 天津日报

  市财政最高每亩补助6000元 区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补助何会文

  本报讯(记者何会文)日前,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郊区新建和扩建的标准化设施农业种植园区的建设给予财政补贴,最高每亩补助6000元,以提高全市设施农业的整体水平。

  按规定凡符合“天津市设施农业种植园区建设规范”要求的设施园区,均可享受补助政策。具体为:智能温室类,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6000元;二代节能日光温室类,每亩补助4000元;连栋钢骨架温室类,每亩补助2000元,钢骨架塑料大棚,每亩补助800元。同时,各区县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经立项批准后实施的园区,将按照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制定的“天津市设施农业种植业园区建设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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