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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高毒农药将全面禁喷果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8:10 天津日报

  陈忠权

  本报讯(记者陈忠权)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确保蔬菜、水果等直接入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市农药监管部门正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继续严格监管高毒农药的使用,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等5种高毒农药用于喷洒蔬菜和水果。从2007年1月1日起,这5种农药将被全面禁止用于所有农产品生产。

  据天津市农药检定所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本市蔬菜、水果生产上,高毒农药已被禁用,100万亩蔬菜和几十万亩水果用药大多使用了低毒、低残留农药,特别是蔬菜生产用药更加安全,确保了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更好地贯彻好国家有关规定,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更严格的措施,继续巩固用药安全。其中规定,对销售剧毒农药的,违者将被罚款6万元;农民在已成熟的农产品(瓜、果、蔬菜)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除进行3万元的处罚外;还将责令农户立即销毁已成熟的农产品,严禁被污染的农产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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