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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协会:慎重选择加盟项目
自入夏以来,十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火暴9”儿童视力服务连锁机构加盟商几乎天天前往位于东直门东方银座的烟台富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北京代理处,欲向其讨回加盟费和货款。
“他们当初利用我们对于医疗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加入特许经营的急切情绪,与我们签订了条款明显不利于加盟商的霸王合同,目前我们数十名加盟商正准备一起凑钱请律师和他们打官司。”曾是“火暴9”儿童视力服务连锁机构北京地区加盟商之一的王晔翔先生对本报记者说。
“火暴9”是一个儿童视力服务连锁机构的品牌,该品牌的拥有者烟台富视医疗器械连锁公司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单位。此公司针对目前普遍性的儿童视力问题,通过市场组织形式,作为医院医疗的补充,提供以治疗设备为载体的个性化治疗服务。
2004年,特许连锁在中国逐渐兴起,王晔翔等人也是在那时与烟台富视医疗器械连锁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而正当刚刚成为加盟商的他们怀着憧憬的心情回到各地去准备开店经营时,却遇到了无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难题。看着仓库里堆积如山的当初买入的设备和产品,这些加盟商中的一部分人决定来北京讨个说法。
早在几个月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举办的特许经营展上,几名从各地赶来北京的加盟商就在展会现场“火暴9”儿童视力连锁机构的展台前引起过骚动,他们在展会现场奉劝参观者不要加盟。此后,数名“火暴9”加盟商联名给中国特许经营协会递交了一份材料,要求协会处理烟台富视医疗器械连锁公司。协会则要求烟台富视医疗器械连锁公司给协会一份情况说明材料。截至记者致电连锁经营协会时,协会方面并未收到富视方面任何解释材料。
为什么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双方在一些细节上的争议点逐渐浮出水面。这些争议的焦点在于,加盟商认为自己在签定《区域连锁加盟经销合同》时,并没有被告之自己将来要经营的是一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能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而公司方则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合同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当地有关入市资格手续”的义务。
王晔翔说:“在签合同前,加盟商要先交费用才能得到公司的相关文件和合同,得到合同后是加盟商先签字,公司方在时隔十余天后才签,并且签约地点明明在北京,公司却坚持要在合同上写‘在烟台签定’,最让我们不满的是,公司不仅自始至终没有审核过我们是否拥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而且直到我们钱交了、货买了、在各地准备开张时,才明白要申办这个证,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因先天条件不足而无法办到此证。”
加盟商指出,公司在没有审核过他们是否拥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就将需要凭证销售的医疗器械交给他们经销,则是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第九条,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向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无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销售产品。
富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云云和公司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合同是双方同时签定的,不存在诸如先交钱再看合同的情况。公司承诺的提供帮助已经做到了,加盟商应该先做好开店手续再和公司签合同。孙云云说,按照合同,加盟商没有完成合同中约定的销售任务,这已经是违约的行为了,公司没有追究责任已是很大的宽容,经营不善是由于加盟商没有认真经营,错误不在公司。
当加盟商听到公司的解释时纷纷表示气愤。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特许部工作人员楚东在事发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随着特许业逐渐步入调整规范期,特许企业与加盟商之间的特许合同问题开始逐渐暴露。特许业中加盟商所处的弱势地位导致了合同中“霸王条款”的出现,加盟商权益被淡化的特许合同已经开始频频出现于行业中。
楚东在提醒加盟商慎重选择加盟项目的同时也表示,特许法律合同双方权益的对等将是连锁经营协会下一部重点需要研究的课题。协会准备在下半年出台特许连锁所涉及的一些主要行业的合同范本,以规范市场。
作者:文婧 实习生 李泉 李克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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