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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宣称1%荒漠太阳能等于2003年全国用电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8: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常志鹏) 中科院电工所研究员马胜红牵头的一份研究报告说,开发利用1%的荒漠太阳能,就可发出19000亿千瓦时电量,相当于2003年内地的用电量。

  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国各地的年太阳辐射总量为每平方米3340至8400兆焦耳。在中国荒漠面积广大的地区,1平方公里面积可安装100兆瓦光伏设备阵列,每年可发电1.5亿
千瓦时电能;如果开发利用全国1%的荒漠,就可以发出19000亿千瓦时的电量。马胜红建议实行阶梯电价、制定扶持光伏发电政策。国家主管部门出台实行阶梯电价的政策法规,制定消费、能耗、排放的合理标准,高耗能者、高排放者、高污染者和高消费者均应对其超出标准的电耗和污染部分承担电量加价,在加价部分内摊入光伏发电成本补贴;电量加价的收益,由电网公司专户专储,作为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补贴基金,保证发展光伏发电的可靠资金来源。

  据马胜红介绍,海外的研究表明,到本世纪中叶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达到28%,其中太阳能发电达25.5%。在市场拉动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光伏系统的成本正在以5%左右的速率快速下降,随着化石能源价格上涨,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将日益增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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