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钙北京报道
香港美亚电视为了自己的华语电影卫星频道能够在内地顺利落地,最近闹了一个笑话———他们把申请牌照的报告交到了国家广电总局。因为他们从坊间得到的消息是,国家广电总局通常会在每年的8月底,重新审批下一年度境外卫星频道的落地牌照。他们又得知,目前在中国涉外单位和三星级以上酒店播放的境外频道已达23条,当中包括凤凰卫视[微博]、TVB8、星河频道以及CNN等。
美亚电视这一次向国家广电总局递交的申请,也是请求在大陆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落地权。然而,他们递到国家广电总局的申请,却可能被尘封。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综合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我们从来没有给境外卫星频道在大陆落地发出过任何一个牌照,今后一段时间内也不会考虑给他们发牌照”。广电局的两条规定
那么,现时已在大陆落地的境外卫星频道,是不是意味着都是“无牌经营”呢?这位负责人表示,“不一定”。他说,关于卫星频道落地问题,国务院早在1993年就颁发过129号令,即现时施行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29号令第八条是,“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广电总局配合129号令还颁发了实施细则,凡是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在地面进行卫星频道接收。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就是,“境外卫星频道在大陆落地的申请相当简单,只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国家广电总局只是备案而已”。具体操作上,境外卫星频道要在大陆落地,由涉外单位或三星级以上酒店出面向有关部门报批。
为了加强管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2001年5月28日颁发了《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先向当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视频点播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的,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可以批准其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发给《宾馆饭店视频点播运营许可证》,并于3个月内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第十一条规定,“专门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节目,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指定的机构负责引进,并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发给《进口视频点播节目播放许可证》。专门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应在每集片首注明许可证编号”。
不难看出,境外卫星频道在大陆落地,通过各种变通办法,完全可以“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持久的耐心
其实,更多的境外媒体集团早已经开始了更进一步的行动。在中国获得了经营图书俱乐部许可证的德国贝塔斯曼集团,已经开始了他们新一轮“扩张”。虽然这家公司北京代表处的高级顾问许德源反复强调“不要叫我们电视媒体”,但他们在完成了图书市场的进入后,着手进行的正是属于媒体领域的工作。
贝塔斯曼集团非常低调,但其未来计划投入国内电视市场的资金数目相当庞大。在先期,这家公司将投入4000万人民币,随后每年投入5000万人民币。这是一个为期8年的计划。贝塔斯曼集团副总裁,51岁的劳尔夫·斯密特·霍尔茨说“我们有的是时间,而且,我们有足够的耐心。”
另一家国际媒体集团————新闻集团,在进入中国传媒市场时间上,则要早得多。1985年,他们向中央电视台赠送了50部20世纪福克斯影片,更令新闻集团驻北京代表处的负责人一直自豪的是,他们在北京与上海的代表处,“是中国官方正式批准的,相当于市场准入。”而另外的国际传媒集团在中国早已云集了众多的代表处,包括时代华纳等。
相比之下,今年3月才正式启播的香港美亚电视娱乐频道,在大陆拓展业务显然是还摸不到门路。该频道利用香港电视广播旗下的银河卫星在港上天,现时覆盖地区包括泰国、印尼、部分台湾市场地区等,覆盖人数过1200万人,约300万户。当然美亚电视的申请,的确也打动了有关部门。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正在研究他们的申请,最后结论还没有出来”。
有业内人士认为,1991年4月20日颁发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二十七条这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在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播放”,其中第六条是“转播港、澳、台地区的电视节目”。但众所周知,国内现时多家有线电视台都在播放香港的电视节目。如果更多的境外卫星频道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政策的明朗化或许会来得更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