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一段时间,社会上纷传零售药店审批将放开,据此,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动员大会上,笔者就这一敏感话题采访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有关零售药店放开的提法是不大准确的,零售药店不能放开,放开将使医药市场更加混乱。事实上,我省目前是重新开始审批零售药店的开办申请,对零售药店的管理将加强,门槛将提高。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管理首先表现在对从业人员资格要求的提高,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县城、乡镇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药师(驻店药师、从业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其次对零售药店的经营面积也有了相关的规定,其实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设在农村的零售药店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另外,对零售药店负责人的职业道德也作了相关的规定。
针对群众关心的药价居高不下的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价格部门联手,花大力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尤其是药品价格市场。(郭亦乐、黄晓新、叶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