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林靖峻通讯员黄威)连续三年被“雪藏”的广州市单体零售药店牌照申请本月7日起正式开禁。新出台的规定明确指出,无论个人还是集体,只要条件具备就可以开设药店。消息传出后,仅两天时间就吸引了近300名投资者前来申办。
一张牌照炒至20万
据广州市药监局介绍,为了控制药店数量和布局,广州从1998年全面停止审批一切社会单体零售药店,只批准采芝林等连锁药店的扩张。但随着医改的临近,要求开药店的社会资本越来越多,以致原来工本费只值一200元的零售药店经营许可证,一度被炒高至几万元,有的甚至高达20万元。一些专门炒卖药店牌照的非法中介也趁势出笼,严重扰乱了广州药业市场。这次放开单体零售药店的受理,实现办药店“唯条件、不唯成分”的市场化,就是为了加强管理药品流通市场,降低药价,方便群众,充分利用市场杠杆调剂市内药店的数量和布局。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次开禁所以引来众多投资者,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开办单体零售药店已被“封杀”三年,以致一旦开禁人们便蜂拥而至;二是尽管广州目前已有2000多家零售药店,但仍供不应求,市场仍有空间;三是开办药店有较高的利润,而且药店市场竞争相对有序、稳定,对投资者来说比较有保障。
店铺至少60平方米
据了解,有关开禁的新规定总共12条,对申办药店的经营者和经营场地从软、硬件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如零售药店必须有同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城市、县城、乡镇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和药师;城市零售药店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应备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常用的品种,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等等。
另外,药监部门表示,对于新申办的药店,他们将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