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被人们称为“阳光法”,它规范了在招投标中的透明度和公正度。然而从目前国家计委对全国23个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看,一些项目的招投标严重违规,日前我们的记者就一些违规工程进行了采访。成都双流机场扩建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是4E级机场,工程概算为12.05亿元。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据国家计委的通报,成都双流机场扩建工程应当公开招标的20个施工标段,实际上全部是邀请招标,个别项目甚至没有进行招标,违背了“招投标法”的规定。对此,双流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长李灵翔这样解释:“我们没有公开招标的方式,主要是考虑到这个时间上的问题,公开招标我们觉得当时我们双流机场航站楼工程,主要是进度要求非常紧就是需要进度、需要工期,那么我们觉得这个公开招标可能时间上会长一点,会影响工期。当时的“招投标法”刚刚实施,可能是我们对“招投标法”的理解还不够。”
不仅应该公开没有公开,而且双流机场扩建工程在招标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开标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然而双流机场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招标中却不是如此。
国家计委的通报指出,有关方面是在利用这35天时间,确保一家名为宜兴华都集团的公司中标。宜兴华都集团的最初报价比另两家参与竞标的公司高出400至600万元,综合评分不一定能排第一。为此,工程指挥部在开标之前,又制定了补充文件,要求将原招标内容中的琥珀机和污泥脱水机剔除。剔除这两项后使宜兴华都集团的报价与另两家公司的差价缩小到100至300万元,最终宜兴华都集团以综合评分第一中标。对此,工程指挥部却有另一番说法。
李灵翔说:“这中间35天实际上是有一个春节,再一个我们工作上有些其它安排。我们1月24日收到的这三家投标单位的标书,是密封的然后收到过后我们放在文件柜里的,密封后装在文件柜里边,然后这个文件柜还打了封条,2月29号我们开标的时候也是这三家投标单位看着的把这个文件柜打开,这个密封条才撕掉,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还是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据了解,另一家未中标的江苏鹏瑶集团曾向民航总局写信反映在双流机场招投标中存在“高价低分者”中标的问题,但记者曾几次尝试与这家公司取得联系,最终也没有得到回音。
国家计委的通报还认为成都双流机场扩建工程主管部门行政干预贯穿招标全过程,评标委员会与招标领导小组基本上是一班人,专家不足三分之一。按“招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总经理潘校军说:“我认为要是公正地说呢,主管部门不应该做的事它做了,但确确实实是是我们通过招标的也确定了这家施工单位,当时主管部门又认可了,至少目前是按照这个程序走的,这个上次稽察办的在这也明确的提出来,对于机关来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是不符合招投标法的。”
同时,双流机场负责人也向记者呼吁,尽早出台招投标法的实施细则,以便在招投标中更好的遵照执行。在采访结束时,记者还了解到,双流机场已经按国家计委等部门的要求采取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