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2日 10:26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多团伙相互配合、有组织实施操纵证券市场案宣判。这是全国首例以持仓量交易量标准立案追诉的操纵证券市场案,配资中介首次因明知操纵仍提供配资行为被刑事追责。2016年12月至案发,罗山东团伙、龚世威团伙单独、联合或伙同其他被告人,集中资金、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操纵证券市场,利用400多个账户恶意操纵8只股票,获利达4亿余元,给广大股民带来极大损失。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罗山东、龚世威分别5年6个月和5年3个月有期徒刑,对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部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缓刑。(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