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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A股306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7%,下称:新亚实业)和第三大股东浩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A股6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下称:浩正集团)通知称,浩正集团分别于2009年5月19日、2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了所持有公司股票200万股、400万股解除贷款质押手续;新亚实业于2009年5月25日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了所持有公司股票760万股解除贷款质押手续。上述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均已取得登记公司的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