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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国率先“四限”控制房价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9:07 武汉晚报
土地供应限房价、套型、对象和工期 汉网消息(通讯员汤林记者黄峰)为了抑制房价的涨幅,今年“国六条”明确规定,在部分土地供应时要“四限”,即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和限工期。昨日,市土地交易中心透露,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四限”规定。 据介绍,在上个月,市土地交易中心首次推出两宗“限房价、限户型”住宅用地。这两宗地分别位于彭刘杨路南侧和临江大道以东,售价分别限在4200元/平方米和4300元/平方米以内。 同时,为抑制房价,我市加大经济适用房供地量。“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拿出充足的土地供应经济房建设,计划供应经济适用房1200万平方米。仅今年11个月,经济房土地供应面积已达757.76亩。 另外,今年以来,我市已公开出让国有土地42宗,其中居住用地33宗,约1560亩,均为普通商品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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