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房产赠予量剧增3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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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9:34 生活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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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为避税搞“赠予”风险太大
8月份办理“赠予”公证的业主是平常的3倍左右,达到109宗,创“赠予”公证最高纪录。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公证处了解到,8月1日昆明市二手房交易正
30万房产“赠予”可免税费6000元 据悉,按照新规,从8月1日开始,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赠予的住宅则可以免征该税。所以有不少人想通过“赠予”偷逃营业税,而个别中介公司也在怂恿客人通过赠予的方式进行交易过户,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一二手房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其公司经办的二手房业务在交易量下滑的同时,真交易假赠予也有增多的趋势。 所谓假赠予,就是虚构一种特殊关系,以赠予或遗产继承方式变相交易,目的是为了脱逃税款。至于能够省下多少税款,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赠予转让的主要税费有:假设一套30万元的房子,占房屋总价2%的赠予公证费,以及由买方承担的3%赠与契税,合计1.5万元;而办理正常过户交易过程中的主要税费包括:占房屋总价5.5%的营业税、1.5%的契税,共约2.1万元。相比之下,采用赠予方式可免去交易税费6000元。 “赠予”有风险交易应该谨慎 昆明市公证处一负责人表示,假赠予代替真买卖而逃避税收的行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能将受刑事制裁。交易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业主在交易之后,有可能收不到房款。因为“买方”(即受赠方)有可能以物业是无偿赠予为由抵赖而拒付房款。买家是以受赠的方式获得物业的,从法律角度看,买家所付出的成本应该是零,未来再出售就有可能面临全额征税的问题。 □ 相关新闻 房产开发贷款半年狂涨56.4%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字显示,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高位反弹,并且显现出越涨越快的趋势。这一数字在今年1月至2月、1月至3月和1月至4月则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4.1%、48.5%和44%。整个上半年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总额更是达到2743.33亿元,同比增长56.4%,增幅比去年全年高35个百分点。 (综合) 房产交易6类行为将被整治 从现在开始,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内的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这6类违法违规行包括: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等商品房预售中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纵容工作人员或雇佣他人炒作房价等恶意炒作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有关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信息内容虚假等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有关规定与购房人签订规范的预(销)售合同,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含有免除自己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或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格式条款的销售合同以及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合同违法违规行为。 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收费,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集资合作建房中违法违规行为也列入查处范围。”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昨日说。(新华社) 本报记者 孙春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