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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就不是员工? 五类证据可认定劳动关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5: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马建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但一直没签订合同,现在被辞退了,如何证明自己曾是公司员工?”昨日,外地来汉打工的夏先生向本报咨询。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五类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
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部门建议,劳动者应妥善保留以上证据,一旦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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