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开保险公司资产须达5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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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0:37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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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机构在境外设保险机构将有明确规范,保监会前日发布《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和《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欲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公司必需开业2年以上,且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新规自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境外保险类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的
一位保险业人士指出:“这些规定跟境外投资有些联系,但重点还是针对业务扩展作出的规定,而非针对保险资金的境外运用。”据了解,我国目前还只有人保、国寿和平安在欧美、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平安保险今年上半年在越南的代表处升级为分公司。 网络编辑: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