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不用规范合同 开发商“丢”了1000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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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0:37 武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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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通讯员齐斌 良汉 实习生常洁 记者马辉)卖房时不用规范合同,结果,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开发商只好“吃亏”。 家住黄陂滠口的袁秀莲日前投诉,她在滠口街买了套118.62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在交付最后10%%的房款时,开发商却通知说,房屋面积增大了1.84平方米,根据武汉市规范合同规定,按买价据实计算,要多交2100多元。
袁秀莲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规定:“在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在3%%以内,房价保持不变”,不应再交钱。开发商却认为,房价保持不变是指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不变。 经工商人员调查,合同是开发商自制的格式合同,按规定当产生歧义时,应向有利于非格式制订方进行解释。经调解,袁女土只补交1000元,就拿到了房钥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