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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趋势省级官方家底今年年内查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11:49 生活新报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组织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与省级财政有经费关系的部门清查自身国有资产运作状况,并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核查。

  《通知》规定此次清产核资范围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省级党政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以及列入
国家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未列入国家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但与省级财政有经费关系的各类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及省级企业集团下属的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事业单位。纳入此次清产核资范围的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和纳入范围的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各类经济实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也将接受有关方面对其投入、收益上缴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清查。

  《通知》要求采取单位自查和中介机构审计两种方式推进此次清产核资工作。而清查资产,核实账务,是这次清产核资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知》指出,“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比如,家底不清,大量资产长期闲置;国有资产监管弱化,监管缺位。”上述问题存在,严重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效能的发挥,妨碍了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已经不能适应建立绩效政府和发展公共财政的要求。

  《通知》明确, “清产核资中,如发现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采取各种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与中介机构串通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将在年内基本结束。

首席记者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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