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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酝酿改革“非价高者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0:07 生活新报

  “价高者得”,这一在我国地方政府盛行多年的土地出让模式,正经受着来自中央部委的挑战。

  6月2日,建设部一位参与九部委“37号文件”(《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起草工作的官员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与建设部联手酝酿有关地价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变革现行各类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竞
价方式。 “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37号文件”则如是规定。

  具体来说,新“游戏规则”就是:向上竞地价,谁地价出得高给谁;往下竞

房价,房价报低者得标。

  “我们希望能根据‘37号文件’,推出细化、量化的政策,把各地的土地出让模式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部一名专家表示。而变革针对

房地产的商业用地出让制度,只是两部委实施地价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透露,尽管具体措施还没有出台,但地价改革“大方向已定”。

  一是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地价,并藉此探索建立城市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和进度。

  二是改变工业用地的协议出让方式,推行招标模式;并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推进经营性收费基础设施用地逐步纳入有偿使用;对于必须进行协议出让的,要进行公示。而且,在这一块还要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和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三是利用地价杠杆调节作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比如制定地价与土地集约度的调节系数,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降低厂房租金、地方税收等。

  四是加强城镇基准地价的确定与公布,扩大地价监测范围;加大对土地供需、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重要市场信息的分析力度。并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等基本信息,引导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地价大起大落。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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