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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箱]在岗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5: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彭燕娥)在岗位上突发心脏病,能否算是工伤?近日,不少市民咨询工伤保险问题,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集中给予了解答。

  在岗位上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

  单位分立后工伤保险责任谁承担?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主管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但原用人单位可以与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发生工伤怎么办?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它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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