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化疗意外死亡 当阳慈父七年维权终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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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5: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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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苏永华 通讯员 田官新 实习生 杜志鑫) 女儿化疗后身亡,慈父七年维权讨回公道。昨日,当阳市消委将蒋万林维权案推荐给中消协,参评“2005年全国十大维权案例”。 1998年8月22日,蒋万林的女儿蒋小敏在宜昌走亲戚时,发现下腹偶有疼痛,遂到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原称三峡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29天后,被诊断为胃癌的女儿在化
对女儿的死因,蒋万林和医院产生分歧。1999年6月15日,宜昌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局的鉴定结论:该医疗事件不属医疗事故。而蒋万林分析,是医院擅自扩大手术范围,导致蒋小敏病情恶化、死亡。 1999年11月17日,宜昌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再次确认“蒋小敏的死亡不属医疗事故”。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医院“存在化疗前的辅助检查欠完善,化疗药量偏大,化疗停止不及时等缺陷”。 此后,蒋万林走上司法程序。他开始为起诉作准备:收集资料,取证,学习有关民事诉讼知识。为收集相关案例经验,蒋万林上省城、赴郑州等旁听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在诉讼过程中,蒋万林凭着仅有的复印病历,请求专家论证;他开始学医,开始研究药理,认真钻研法律,学会了在各种场所取证。为减少花费,50多岁的蒋万林买来二手电脑学打字,学发邮件、发帖子…… 2005年5月,在蒋万林苦苦申诉七年、历经一审、申诉、再审、上诉、重审后,仁和医院被认定侵犯了病人对病情的知情权和对治疗措施的选择权。医院赔偿他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16.4万余元。 7年诉讼尘埃落定,57岁的蒋万林已心力交瘁。他告诉当阳市消委,之所以能支撑到今天,除了要给女儿一个交代外,更重要的就是要维护最起码的生命权利,维护最基本的人格尊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