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医学仪器监管宽松,加上美容院的误导性广告,将“彩光”形容为一种温和、副作用少的新科技,让爱美一族趋之若鹜,有人花尽十多万元后,“变靓不成,反成丑人”,面上永留疤痕。
香港消委会研究及普查部首席主任刘燕卿16日透露,每年均接获数十宗激光程疗的投诉,以“彩光”的增幅最明显。2002年接获17宗有关激光的投诉,强力脉冲光仅1宗。随着“
彩光”普遍使用,投诉也直线上升,今年首9个月有关激光的投诉回落至5宗;但强力脉冲光却增至41宗,“打平”去年全年总数。
医学仪器激光、激光,以至新兴的强力脉冲光(俗称“彩光”)被美容业普遍使用,但全港仅有数十名合资格的“彩光”和数百名激光操作员,港府又没有规管操作。
刘燕卿透露,多数投诉人不满“彩光”效果欠佳,面上出现一道道长疤痕、敏感、出血、灼伤、皮肤颜色转深的后遗症。部分人的皮肤烫伤达1、2级程度,疤痕有可能永久不退;也有人投诉美容院的预缴的营销手段欠妥,花了十多万元也得不到预期效果。
最令医学界担心的是消费者警觉性相当薄弱,香港激光医学会会长莫镇安指出,许多市民被广告误导而低估激光仪器的威力,以“彩光”为例,不少市民以为有关仪器的能量较低,对皮肤的影响有限。
事实却相反,莫镇安表示“彩光”科技可穿透数毫米的皮肤组织,穿透力虽较激光低,但“就因为它的能量较低,效果不像激光可以实时浮现,当操作员觉得不妥时,皮肤表面可能已经烧伤了。”(编辑:盛秀华)
作者: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