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回顾:“人体电子增高器问世内幕”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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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10:18 中国消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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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报道回放 1987年下半年,本报收到了大量关于一种电子增高器的投诉信。信中反映,这种增高器曾经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但没有增高效果,反而造成了一些消费者的皮肤被灼伤。本报记者在北京、河北等地调查,于1987年11月19日发表《人体电子增高器问世的内幕》一文,揭露了“人体电子增高器”的真实谎言,并于1988年1月9日,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宣告人
18年以后,再次回眸,当年的新闻仍然鲜活。联系到至今仍层出不穷的增高谎言,本报当时的报道,无疑具有启蒙意义。 “人体电子增高器”的神话已经破灭,但由此引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争论才刚刚开始。在那个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法律缺失的年代,被“人体增高器”发明人靳太保等人欺骗的消费者的损失由谁来赔偿呢?这也引起了业界广泛的讨论。正如本报报道所言:“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受损害的消费者应该不应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发明者、生产者、经销者应该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些问题都已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 这些问题现在看起来似乎不言自明,但当时的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讨论最后得出结论,损害消费者利益者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就在当年,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谎言被揭穿,面临巨额补偿金,风光散尽的靳太保也因害怕法律制裁而逃之夭夭。 靳太保也许没有想到,他“发明”的“增高原理”被生产增高产品的骗子们奉为至宝。随着科技的发展,靳太保的“增高理论”也得到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并一直流传到今天,继续为骗子们带来滚滚财源。这时的骗子们已经将靳太保的“增高理论”发扬光大,增高鞋垫、增高膝套、增高药等产品层出不穷。品牌化经营已成为骗子们惯用的伎俩,“万里健”、“高尔宝”、“哈佛代高乐”、“筑本筑高”等不断涌现。 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忽悠消费者的伎俩,不出靳太保的范畴。其手法主要有二,一是在媒体上不遗余力地宣传、夸大产品功效。最常见的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做广告,吹嘘产品的功效如何神奇,然后找一些“托儿”假扮消费者打电话现身说法。二是产品的专利和批号挂羊头卖狗肉。这些增高产品打上“国家专利”旗号,其实所谓的专利只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其内在功能没有必然联系。还有的增高产品在广告中声称是某某医科大学或研究所呕心沥血多少年独创,核查却发现是子虚乌有。 这些伎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被本报戳穿,如果受骗消费者翻阅一下本报的系列报道,也许就不会轻易上当了。(编辑:盛秀华)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何春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