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回顾:“中电礼堂预售录像机事件”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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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10:18 中国消费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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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报道回放 1989年3月初,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礼堂(以下简称中电礼堂)称当年“五一”前后该礼堂将到一批价廉物美的松下录像机。在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该礼堂共预售出了录像机345台,预收货款137万元。然而,等了半年多,345名消费者不但没有等来一台录像机,而且连钱也被深圳的骗子骗走了。为追讨货款,345名消费者自发组织起来同中电礼堂
本报记者得知这一线索后,随即进行深入调查采访,并于1989年8月31日刊发长篇调查报告——《他们呼唤着主持正义的人》,对此事最先做了详细报道,并就其中的法律关系做了深入剖析。此文获得中国产业报协好新闻二等奖、第三届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好新闻作品奖。1990年4月16日,本报刊发消息《录像机预售纠纷得到解决——300多名受害者领回了全部货款和诉讼费》,中电礼堂预售录像机侵权事件至此画上句号。 特此次诉讼最重要的发起者、组织者之一李相杰,现已退休。今年9月25日,李相杰在家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谈起16年前的那场集体诉讼,李相杰感慨万千:“消费者往往是弱者,即使在今天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也是如此。因为单个的消费者与拥有雄厚资金的经营者相比,的确势单力薄。但觉醒了的消费者团结起来就是一个强大的群体,就有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6年前我们的那次集体诉讼之所以成功,就在于此。” 李相杰对记者说:“当年持续了一年的追讨货款和诉讼,使我熟悉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后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事情就比较留心了。而且因为有了那次的经验,以后再遇到维权的事情心也稳了,胆也壮了。不敢说‘拔剑试问君,谁有不平事’,但见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却总想为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说句公道话。” 这场官司打得非常艰难。中电礼堂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追回货款之前,不能拿出一分钱赔偿消费者。本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向消费者预售录像机的是中电礼堂,而不是深圳的诈骗分子,中电礼堂被骗是其负责人渎职行为造成的,并不是消费者的过失,该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与其向责任方索赔不能混为一谈。 此后,本报接连刊发追踪报道,在本报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多的奋力抗争,最后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消费者的损失终于得到挽回。此案是国内消费者在媒体的支持下为维权而集体诉讼且取得圆满结局的典型案例之一,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受此案的影响,团结起来共同维权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共识。在与不法经营者对抗时,单个的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但团结起来的消费者就不再是弱势群体,集体维权就可以发挥出强大的力量。(编辑:盛秀华)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