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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报道回放
1986年春节前后,北京三露厂生产的大宝牌特效生发灵在媒体上做了许多广告。广告中,有秃顶人士使用该药前后的鲜明对比图片,有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的临床医疗鉴定,号称有效率达到98.3%。但本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该广告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如:临床实验仅60例(国家规定为300例),其中28例还是厂家口头提供;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的临床医
疗鉴定被修改;有不少消费者投诉使用无效……1986年9月1日,本报刊刊发了《特效生发灵问世的前前后后》的报道,后来又刊发了3期追踪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特效生发灵问世的前前后后》是本报创刊以来刊发的第一篇大篇幅的调查性通讯报道,对广告片的拍摄内幕、医疗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的投诉,都做了详细的报道,全方位地揭开了特效生发灵虚假广告的面纱。
“当时还是改革开放之初,媒体上的广告比较少,消费者对于这些广告的信任度也很高,一些厂家就借机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回忆道,“当时的相关管理法规也很不完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刚颁布不久,这篇报道是最早以《条例》为依据,向虚假广告开战的新闻报道之一。”
特效生发灵在广告中展示了两幅对比画面,一幅是一个愁容满面的秃顶青年,画面一转,他手拿生发灵,秃顶已经长出了头发。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原来,这位“广告模特”是北京三露厂的一位员工,他本来就有头发,在厂领导的策划下,先给他照了张有头发的照片,又剃了头发,再照了张没头发的照片。而在广告中,他剃发后的照片成了使用生发灵前的样子,有头发时拍的那张照片却被作为使用生发灵后的效果照。
在采写这篇报道过程中,记者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采写工作也很艰苦。常常是厂方开着汽车到处“灭火”,记者骑着自行车与他们赛跑,抢先采访。当时的北京三露厂负责人还经常来到报社,要求停发报道,“他是软硬兼施,有一次带着律师来,说要和我们报社打官司;还有一次一开口就说,我给你们投30万元的广告,请你们不要报道这事,我们对此予以拒绝。”当年采写报道的记者回忆道,“为了慎重起见,我的稿子也是改了又改,前后一共改了9次。”
《特效生发灵问世的前前后后》刊发后,特效生发灵依然在发布虚假广告,于是,本报又进行了一系列的追踪报道,先后刊发了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对特效生发灵鉴定与监制说明,北京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对广告宣传中药物疗效被滥用的看法,广大消费者的来信等多篇报道。本报对特效生发灵虚假广告的系列报道,以国务院《广告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揭露了当时社会上商品广告中存在的虚假问题和惯用欺骗手法,向虚假广告掷出了投枪。(编辑:盛秀华)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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