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成败得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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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0:05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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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话题中国汽车产业 本期嘉宾 张宇贤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副主任
周城雄中科院博士生、经济聊斋成员 钟师上海智策车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师:中国汽车产业虽说不同于像能源、通讯、金融等高度垄断性的行业,但产业端一直受到政策的左右,连市场端也受到政策的直接影响。从1994年颁布的第一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到2004年颁布的升级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可看出新法试图扩展管理领地,从制造业延伸到了流通服务业,加以“发展”两字力图使政策更有前瞻性和长效性。 周城雄:我却认为目前除了在市场准入方面发挥了作用之外,中国汽车产业政策在其他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虽然去年出台了新法,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等于只是出台了宪法,却没有可操作的具体法规。因此,如果不出台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细则,那么现在的汽车产业格局还是不能改变。 钟师:的确,新政策中还是没有体现出一些必要措施。 老法中过多地强调怎样支持2-3家汽车生产企业迅速成长为具有相当实力的大型企业,而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对公众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并无约束。国外大企业之所以对技术研发不断投入,质量管理上力求苛严,不仅是受市场竞争压力驱动,很大程度上也是政府制定技术法规严密使然。现在中国汽车市场突然成为世界第三大消费国,居然连对中国消费者最起码的汽车质量和服务保障正式的技术法规都没有,反而受到利益集团的阻力重重,不能不说是纲要性政策制订中存在的缺憾。 张宇贤:和你们有些差异,我不想去评价汽车产业政策的成败得失。很多的政策出台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做出的,不能脱离这些背景来谈成败得失。政策不是法律,不具有那么强的约束力。这次的新政还是以国家发改委的一个部门规章形式发表的。 周城雄:我认为现在汽车产业的政策并不仅仅由国家发改委制定,许多部门的规定和地方法规事实上都是汽车产业政策,它们都在对产业发生影响。所以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制定发布权没有统一,导致许多法规其实是和国家的汽车产业政策背道而驰的。因此,要真正使汽车产业政策有效发挥作用,必须统一汽车产业政策的制定权,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使他们和中央的政策一致,否则可能完全抵消产业政策的作用。 钟师:其实老法中早就提到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干预个人购买和使用正当来源的汽车。 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区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范围,或者通过牌照拍卖等手段提高汽车进入家庭和个人使用的经济门槛。这样政策就成为一种安慰剂,口惠而实不至,不能约束和解决现实中地方政府部门违反国家政策的问题。 张宇贤:需要解释的是,政策的制定是很多力量博弈的一个结果,这个博弈方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各方利益。 而且即使产业政策出台了,也需要大家来共同遵守和执行。但事实上在中国的执行还是有很多折扣的。所以我认为对产业政策本身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他只能使有些矛盾尽量缓解。汽车产业的最终发展还是取决于市场,取决于企业的发展。 钟师:补充几句,我认为对外企的准入和对国企的保护已经走到尽头,下一步该考虑怎样让中国的企业以自主品牌形式健康发展,既不是拔苗助长也不是抱奶瓶;怎样通过引导产品(环保、安全、高质量的小排量汽车等)来使得更多的中国百姓从中受益;怎样让中国企业在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而不受所有制“成分”差异化对待;怎样在政策扶持力度上正确平衡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怎样让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明日请看“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道路与趋势”)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