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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的系列专辑被盗版,国内知名乐队“羽·泉”将三家单位告上法庭,并索赔210万,一中院已对此正式立案。
羽·泉组合成员陈涛(艺名陈羽凡)和胡海泉在起诉书中称,今年上半年,他们发现许多音像店在大量销售羽·泉系列VCD专辑,包括“我相信”、“你的眼泪,溶化我”、“天下无贼”、“红五月北京演唱会”和“在孤独中”,这五张专辑封底均标有“中国国际广播
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另外标明复制和发行方为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和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
羽·泉认为,这些专辑中部分曲目的歌词著作权、乐曲著作权均为其二人享有,表演者也均为二人。三家单位在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版、复制、发行羽·泉系列专辑,严重侵犯了二人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
羽·泉要求三家单位立即停止对其词曲著作权、表演者权的侵害,停止销售、收回并销毁涉案音像制品;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10万元及合理支出5.2万元,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记者从一中院了解到,目前起诉材料已经送达给三被告,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的夏先生表示,他们已经知道此事,他有些急躁地说,出版社也是受害者,他们从未出版发行过羽·泉的专辑,只是有人盗用其名义,专辑包装上的版号根本不是他们的。(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李欣悦 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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