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违规注射甲肝疫苗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极大反响。
所谓积极反应,首先体现在广度上。泗县发生疫苗事件之后,北京市卫生局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对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五类五个批号的疫苗,在没有查清楚之前,不能继续接种。上海市卫生局则迅速通知各接种单位,暂停使用在泗县“惹祸”的某公司生产的所有甲
肝疫苗,并对甲肝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专题调查。江西虽未购进“惹祸”的同批次疫苗,所有从该公司购进的疫苗已在全省停用,并被迅速召回。
甲肝疫苗接种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稍有不慎,就很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导致群体性事件。换言之,疫苗事件在泗县是现实,在其他地方则是可能。上述诸多地方,从泗县疫苗事件举一反三,积极行动,无不体现出一种防患于未然、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体现出一种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面貌。与前些年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隔岸观火、他人的教训仿佛与己无关的世风相比,确实给人以风气一新之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泗县疫苗事件的积极反应之中,开始呈现出若干深度反应的特点。也就是说,人们已经超越就事论事(就事论事是必要的,比如查清原因,处罚责任人)的层面,着力于挖掘事件背后的成因。如果说一些地方鉴于泗县疫苗事件而暂停使用或者召回有关疫苗,还只是一种积极但仅是广度上的反应,那么,开展疫苗接种专项检查或调查,整顿疫苗市场秩序,则是一种积极而又具有深度色彩的反应。
在我看来,应当深刻反思的还有一点。群体性接种导致群体性事件,是泗县疫苗事件的核心。一个镇的防保所未经批准,竟能擅自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2500多名学生进行接种甲肝疫苗。如此大规模的违法行动未能得到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群体性事件,这是一个荒诞的社会现实。造成此种现实的主要原因,当然在于有关责任人目无法纪。但如果我们承认当事人没有瞒天过海之术,如此大规模的违法行动不可能静悄悄地进行。现在法律法规俱在,职能部门健全,它很可能不是没有被及时发现,而是没有被及时制止。因此,我们就不能不追究,监管部门对眼皮底下发生的问题,是否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而这种“灯下黑”的情况很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如同防洪大堤出现“管涌”,小洞不堵,必然要大洞吃苦。
作者:滕朝阳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