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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黄财泰通讯员雷渝莹潘华晴)多数客户不知的是,家政公司里服务人员虽有“高级”、“中级”之分,却多是公司自封的。
今年5月初,燕女士喜添孙娃,体弱的儿媳和刚出生的宝宝都需要最好的照料,燕女士决定请月嫂。经斟酌,燕女士从航空路一家家政公司花1400元请了高级月嫂吴嫂。吴嫂上班后,燕女士对其服务十分满意。
但三天后,吴嫂就因病不能继续工作,家政公司另换了一位高姓月嫂,但其服务明显逊色于吴嫂。燕女士遂要求换人,但家政公司称公司就两个高级月嫂,其他均为中级、低级月嫂。
燕女士遂投诉到工商部门:“为何同是高级月嫂,服务水平大不一样?”工商部门询问家政公司张经理。张称,该公司月嫂“等级”是视内部情况而定的,没有其他部门认定。
经工商人员调解后,燕女士拿到了家政公司退还的1200元。但她还是没弄明白:“月嫂的‘高级’资格,到底谁说了算?”
就此,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称,劳动保障部门从未专门进行月嫂的职业资格认定,而是将其划入家政服务员行列。因此,从职业资格认定来讲,不存在“高级月嫂”的说法。
这位负责人提醒,劳动部门职业资格认定共分5等,分别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一些单位自封的“级别”,其权威性、可信性不高,消费者要注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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