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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局在全市质监系统实行“一岗三责”制度,从党员干部抓起,严格奖惩考核,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以铁的手腕严格治理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岗三责”,就是各级党员干部既要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做好服务经济和行风建设工作,并结合有关职责要求,对全市质监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三十二字”的管理措
施,即“一岗三责,目标管理,考核评议,成败备案,褒奖优胜,惩戒违纪,重用有为,淘汰末位”。
“一岗三责、目标管理”。即以本职业务工作为主线突出抓好“两个安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维护质监形象、抓好行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落实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市区局、科所领导班子的管理,根据全市质监系统各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企业的工作目标和系统行风建设的工作目标,强化服务,加强行风建设。
“考核评议、成败备案”。市局成立了考核办公室,制定了考核办法,实施机关考勤制度,实行“职工出差去向审批卡”、“职工请假审批卡”、“干部职工家庭联系卡”、“行风建设意见卡”等“四卡”监督措施。在坚持对部门领导班子实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把日常考核、社会评价和组织评价3个方面结合起来,公开公正地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不但注重目标管理,也注重过程管理,改变以往年终考核一票定人、拉不开档次的做法,弥补年终一次性考核的不足。
“褒奖优胜、惩戒违纪”。按照市局“关于树立大质监、大稽查观念,促进全市质监事业大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运转高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局领导班子建立“五条工作线”,履行职责抓好全局。对各级党员干部、各个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责任目标、量化千分考核,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奖惩规定,对考核评议优胜者,政治上给地位,经济上给重奖,让干事的真正得实惠;对工作无为,特别是不务正业、违规违纪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党纪处分。
“重用有为、淘汰末位”。根据考核和综合评议的结果,给政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重要岗位,让有能力、会干事、有本事、有作为的干部到工作量大、位置重要的单位工作,让工作平庸、排序末位的干部换岗降职,以此加强全市系统领导班子的横向交流。(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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