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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船税新征收办法 补办税务登记单位激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4:57 深圳商报

  【本报讯】随着车船使用税新征收办法的施行,地税税务登记分局迎来了许多补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据统计,自今年3月1日实施新征收办法以来,税务登记分局办证服务大厅受理注册登记的户数达到2863户,同比1月份增加28.21%,比2月份增加142.63%。

  过去,税务部门为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使用税,委托养路费征稽部门代征。因此,不少拥有车、船的单位,认为只要交养路费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使用税就可以了,至于税务
登记办不办理都可以。尤其是一些非独立核算的小单位和外驻单位,主观上就认为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结果成为税务登记的漏管户。现在,车船使用税新的征收办法规定:拥有车船的单位企业直接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使用税。这样,就堵塞了涉税单位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漏洞,促使这些单位主动到税务部门补办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郭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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