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的脊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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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5:13 深圳商报 | ||||||||||||
索尔·贝娄笔下的人物往往因为自己折腾而一度坎坷,但他自己一生颇为平稳,甚至可以说享尽荣誉的。他曾三次获美国全国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更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摘得诺奖桂冠。被誉为“美国当代文学的发言人”,并与威廉·福克纳一起被称为“20世纪美国文学的脊梁。” 索尔·贝娄是思想型、学者型作家中的翘楚
最近的美国文坛,真叫祸不单行,大师一个个魂归道山,苏珊·桑塔格走了,阿瑟·米勒走了,现在索尔·贝娄也走了。当然,这也说明美国文坛耆宿储备之丰富;的确,“二战”以后,在文学上,新大陆与旧大陆(欧洲)开始平分了秋色。索尔·贝娄无疑是上世纪后半期美国文坛劲旅的领军人物。 1915年,索尔·贝娄出生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镇,幼年在蒙特利尔度过,父母是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犹太移民(商人)。1924年,全家迁往美国芝加哥定居。芝加哥可以说是他的第二故乡。1933年,贝娄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学到西北大学,1937年,获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后来,还曾去威斯康星州攻读硕士学位。除了担任过一段时间的编辑、记者及在商船上短期服役外,贝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大学里执教,先后认教的学府有芝加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纽约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波士顿大学。他在学界最高的位置是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这个向全世界开放的委员会由各个学科的顶级人物组成,其委员中有多名诺奖得主,如2003年文学奖获得者库切(南非人,现在澳大利亚)。 美国作家有个传统,那就是注重生活体验、社会经验,所以,一般都不爱上大学,有的进了大学,也会为了写作而退学;但是,自从1950年代以来,随着大学制度的完善,作家们纷纷投入大学的怀抱,不仅争着上大学,而且争着把大学作为人生庇护所和思想的冶炼场。这使作家们的个性和风格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即由感觉型、生活型作家转变为思想型、学者型作家。这并不是说身为大学教授的写作者缺乏感觉和生活,因为,生活本身的包容面很广,从某种意义上说,活着就是生活,大学校园里的生活,教书育人、著书立说,也有其丰瞻性、多样性和生动性,况且,作家的本领不仅是亲身体验,而且是设身处地的体验,是观察和思考,这从钱锺书、贝娄、库切等人以大学为背景、教授为主人公的诸多小说里,可以见出。早在1980年代,王蒙就呼唤过“学者型作家”,但时至今日,中国的学者型作家还是太少;甚至有一股逆流,有些成长于文革的作家还在叫嚣着“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反动口号,一帮“失学”青年也跟着起哄,把学养与所谓的才华对立起来,用小聪明对抗大学问,用狭隘对抗宽广,用浅薄对抗深邃。索尔·贝娄作为当今思想型、学者型作家中的翘楚,视野之经天纬地,思想之洞若神明(学问是拓展视野、锻炼思想的利器),罕见其匹。他的好多作品主人公都是教授,当然,其活动场所没有局限在校园,甚至没有局限在美国。 贝娄相信“事实王国与价值标准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 贝娄度长达60年的创作生涯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时期。 一,发轫期(1941-1952),以中短篇小说为主,如他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是短篇小说《两个早晨的独白》(1941年),这些中短篇小说后来收入作品集《且惜今朝》(1956)。他早期也写了两部并不长的长篇,即《挂起来的人》(1944,又译《晃来晃去的人》)和《受害者》(1947),这两部作品结构优美、语言平实、趣味盎然、观察入微,出现了“贝娄式的、反英雄式的主人公”,颇为业内所瞩目。 二,中坚期(1953-1989),以长篇小说为主,荧荧者有《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雨王亨德森》(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5)、《系主任的十二月》(1981)、《而今更见伤心死》(1987)和《偷窃》(1989)等。这一时期还出版了中短篇小说集《且惜今朝》(1956)和《莫斯比的回忆》(1968),剧本《最后的分析》(1965)以及游记《耶路撒冷去来》(1976)等。《奥吉·马奇历险记》是贝娄的成名作,把“丰富多彩的流浪汉小说与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结合在一起,融合了引人入胜的冒险故事与接连出现的激烈行动和悲剧性情节”,描写了自我意识和个人自由,尤其阐释了自我本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矛盾。在叙事模式上,他抛弃了早期作品的严谨或者说拘谨,采用枝蔓式结构,加入许多的穿插。可以说,这部小说奠定了贝娄自己的风格。《雨王亨德森》主人公亨德森是一名百万富翁,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但什么都无法满足他内心的欲望,他心里始终喊着“我要,我要。”这不是物质问题,而是精神问题,他得了精神空虚症,变得喜怒无常,成了害群之马。为了找点事做,他开始养猪,但这改变不了他那猪一样的生活。因此,他已逃离的方式离开美国,前往非洲腹地,在原始部落中寻找对自我的认定。最终,他领悟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并不在于他自己的欲望是否能得到满足,而在于是否能为他人做事。于是,他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由猪变成了狮子,跟孩子在一起(这个关于自我再生的比喻来自尼采。)早在《奥吉·马奇历险记》中,贝娄就显现了惊人的想象力,在《雨王亨德森》中,这种想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他在写这部非洲题材的作品前,从未曾涉足非洲;而他对非洲的地理、草木、民族风俗、原始仪式都写得细致逼真、活龙活现。当然,想象总是要一定的基础,对贝娄而言,这基础不是生活,而是知识,他毕竟专门学过人类学。但是,他对知识的还原能力还是令人钦佩不已。《赫索格》、《赛姆勒先生的行星》和《洪堡的礼物》等作品都深刻探讨了当代社会的精神问题和道德危机,但结局都显现出亮色,人物都重新回到正常的思维和理性的态度,仿佛扬起的灰尘被洒上了水,空气环境又变得清净起来。这主要是因为,贝娄坚信永恒的价值标准,哪怕现实社会远远不符合他的价值标准;他也相信“事实王国与价值标准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换句话说,事实王国正在逐渐靠近价值标准王国。 三,衰退期。进入1990年代以后,贝娄鲜有作品问世,只出了散文集《集腋成裘》(1994)。不过,出人意料的是,2000年,85岁的贝娄以衰年之雄气,发表了长篇小说新作《拉维尔斯坦》(Ravelstein)。这是他的第13部长篇小说。小说带有寓言性。讲述了一位现代苏格拉底逐步走向死亡的故事。阿贝·拉维尔斯坦是美国中西部一所大学的哲学教授,他接受了一位作家朋友的建议,写了一本攻击相对论、美国的教育制度和美国日益下降的国际地位与影响的书,畅销一时,使他一举成名,成了罗纳德·里根和玛格丽特·撒切尔等大人物的座上宾。拉维尔斯坦身上有多种矛盾,他是严肃的知识分子,但又喜欢娱乐片。他既追求永恒价值,又纵情于物质享受;既是新保守主义者,又有娈童癖。这么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其原型是贝娄的老友、《美国意识的终结》的作者阿兰·布鲁姆(已故),而那位作家就是贝娄自己。因此,这部小说带有很多的传记色彩甚至自传因素。 索尔·贝娄笔下的人物往往因为自己折腾而一度坎坷,但他自己一生颇为平稳,甚至可以说享尽荣誉的。他曾三次获美国全国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更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摘得诺奖桂冠。被誉为“美国当代文学的发言人”,并与威廉·福克纳一起被称为“20世纪美国文学的脊梁。”地位俨然在海明威、艾略特之上。当然,这是一家之言。 作者:北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