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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医保只能在每月1日-18日申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0:0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3月1日起,武汉开始对“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符合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的1日至18日(节假休息日除外)均可办理。有读者提出,目前申办人数众多,为何不能全月办理?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解释:安排在每月1日-18日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办基本医保业务,是从数据处理的工作需要出发。

  每月1日-18日,各社保处集中办理这项业务后,需将相关数据传送到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而每月18日至月底,结算中心对接收的数据集中处理,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调账、异动等事项,在此期间,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各社保处不能输入新的数据信息,因此也就无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黄财泰 通讯员彭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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