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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短信投诉 理应“首问负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9:5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张镝 梁燕)昨日,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向安贵和武汉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涂水前等做客本报,就“手机质量和服务”接受热线咨询。

  手机进水谁的错

  江汉区刘先生来电反映,刚买的“南方高科”手机进水了,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未能与商家达成一致意见。涂水前称,关键是请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应按手机“三包”规定履行承诺。若不是,则由消费者承担。

  “坑人短信”首问负责

  武昌程小姐等反映,自己根本未订制短信服务,可手机总收到各类信息,一查都是收费的,多次反映无果。向安贵称,对各类短信服务的投诉,服务商和运营商均应做到“首问负责”,不得相互推诿。对违反规定的,消费者可向省电信申诉中心投诉(电话:12300)。

  身份证被盗用怎么办

  青山黄先生说,发现别人盗用了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且欠费100多元。向安贵说,反映同样问题的人较多。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平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证件,此类问题应和运营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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