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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通知称,将处罚色情迷信类电信信息服务广告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发布含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姓名解析”、“探索两性秘密”类广告将被叫停。
据介绍,近期一些电信信息服务经营者在电视、报纸大量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如“姓名解析”、“情色玫瑰坊”、“探索两性秘密”、“少女到女人的情感实录”
等,并在收费标准和方式上误导消费者。这些不良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不仅污染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中对声讯、短信息、彩信、彩铃、WAP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进行了规范,要求电信服务经营者在设计、发布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时,应当具有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且业务种类中必须含有“信息服务业务”项目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者还应提供由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备案确认文件。
此外,广告要清晰标明经营者名称和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禁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印刷品等各种媒介或形式,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
否则将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刘洋)
作者:新京报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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